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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管理
我想把户籍迁回农村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5-07-09 来源信息:贵州省公安厅
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黔公通〔2021〕13号)第五十四条:“户口迁移要符合现有国家规定政策,应当遵循城镇迁往城镇、农村迁往农村、农村迁往城镇、符合条件的贵州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迁回贵州农村的户口迁移原则”。当前,我省正在稳步探索实施“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允许部分贵州籍农村学生、退伍军人、入乡就业创业人员等以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为条件自愿迁回原籍或就业创业地,逐步畅通城乡双向流动的政策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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