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信息:贵阳市人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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