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庄镇“四好农村路·路长大巡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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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政府工作部门,驻镇企事业单位

《九庄镇“四好农村路·路长大巡查”活动实施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九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       


       

九庄镇“四好农村路·路长大巡查”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息烽县“四好农村路·路长大巡查”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巩固我镇“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我镇“路长制”工作有效开展,结合九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全力配合推进我镇“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四好农村路”服务“四化”建设的支撑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九庄镇农村公路整体通行能力、安全保障能力、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实现全镇公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镇域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路长大巡查”活动,使我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营、安全生产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持续按照“县道县管、乡村组道乡村管”的原则推进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基础,构建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公路管理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精准管路,联合管路,长效管路”的运行机制,按照“管理严、路域美、运输畅、服务优”的服务标准,使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获得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四好农村路·路长大巡查”活动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镇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 周翻翻(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执行副: 廖清波(镇党委委员、武部长、副镇长)

  长:陈运坤(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磊(镇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宗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哲(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委员)

卉(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

             员、统战委员)

何承桃(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洪江(镇二级主任科员

陈举伦(镇三级主任科员

蔡宁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鹏(镇派出所所长)

     员:彭俊轶(主持镇党政办工作)

陈亚锋(主持镇党建办工作)

李清贵(主持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

蒋德纯(主持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

李永林(主持镇综治服务中心工作)

王珍贵(主持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易秀萍(主持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

                淇(主持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工作)

元(主持镇财政所工作)

  (主持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钦(主持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龚贵龙(九庄国土所所长)

                (九庄司法所所长)

            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巡查工作开展期间的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负责落实上级巡查组工作要求。

四、活动日期

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

五、活动方案

(一)巡查范围:按照《息烽县路长制责任分解表》中所属我镇的道路及沿线附属设施等。

(二)巡查方式:

执行副路长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按照《九庄镇农村公路路长巡路制度》立即开展全镇农村公路路长大巡查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巡查活动步骤: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成效巩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至4月)。制定镇“四好农村路·路长大巡查”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四好农村路·路长大巡查”活动宣传动员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按照《九庄镇“四好农村路·路长大巡查”活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和巡查整治,确保路长大巡查活动落地见效。

3.成效巩固阶段(2022年12月):全面总结“四好农村路·路长大巡查”活动经验,并积极推广好的做法,巩固提升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成效。

六、巡查主要内容

(一)政策落实情况。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九庄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巡查全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1.乡、村两级路长的公示牌设立情况;2.“路长制”宣传工作开展情况;3.公路日常的清扫保洁和边沟清理;4.公路水毁或凝冻应急抢修和日常管护维护,危险路段做好安全措施和警示提示;5.发现有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发现路面坑槽以及沿线设施损坏等公路病害时,到现场进行检查、记录、同时报告县公路管理部门;6.地质灾害及急弯陡坡、长下坡、团雾等安全风险点巡查,主要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善,风险点台账建立及更新处置情况;7.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有无残缺、变形、歪斜、颜色不鲜明,里程碑(牌)、百米桩(牌)等设施有无缺损等情况。急弯陡坡、长下坡、团雾路段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检查公路沿线绿化管理,记录新发现的缺株、死株、病虫害、妨碍视距、影响交通安全、遮挡标志牌等情况;8.建立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三)保障措施。检查镇、村两级“路长制”管理体系工作职责及责任划分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九庄镇“四好农村路·路长大巡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路长大巡查活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村路长是辖区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安全生产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同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重大问题,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和“四好农村路·路长大巡查”活动,加强农村公路有关政策法规以及爱路护路意识等内容宣传力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九庄镇农村公路路长巡路制度


附件1

九庄镇农村公路路长巡路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镇村路长日常巡路工作,有效落实路长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路长,是指镇级路长、各村(居)路长,包含全镇农村公路相应路长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巡路,是指镇村路长通过对责任区公路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对难度大不能解决的提交县级部门处理或向路长报告,请求帮助解决。

第四条镇村路长是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开展巡路工作。

第五条 路长应加大对责任区公路的巡路力度,路长原则每月不少于1次;村(居)路长每月不少于4次。对地质灾害多发,安全隐患治理难度大的公路应加密巡路频次。

第六条  路长巡路重点查看以下内容:

(一)公路沿线是否存在新增“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四乱现象;

(二)公路路域保洁是否到位,路面是否整洁;

(三)是否存在新增公路安全隐患;

(四)公路是否有新增电力、通讯、燃气管道等埋设破坏;

(五)是否存在新增私自开设道口情况,增加公路安全隐患;

(六)是否存在新增在公路两侧悬挂广告标语(政府性宣传除外),在招呼站、挡墙上乱贴乱画现象等;

(七)路长公示牌设置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及时更新,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八)公路附属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公路排水设施是否畅通,边坡是否安全等;

(九)公路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超限超载运输问题,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车辆,是否存在车辆在公路上乱停乱放现象;

(十)以前巡路发现的问题是否解决到位。

第七条  路长在巡路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协调和督促处理。

村(居)路长巡路发现的问题,属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解决;职权范围外的,应逐级上报。

第八条  镇村路长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安排人员核实,参照巡路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第九条 镇村路长应当加强对巡路履职的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频次和内容进行巡查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巡查发现、上级交办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的;

(三)未按规定做好巡路记录或巡路记录弄虚作假的;

(四)有其他巡路履职不到位的。

第十条  镇村路长领导小组要积极总结和大力宣传路长履职工作的典型做法、有效举措及先进事迹。

第十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九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印发          

(此文件可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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