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流长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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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镇级河长、村级河长人员作如下调整:

一、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余连建(镇党委书记)

方红(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德平(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钦松(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周波(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范坤(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锰(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韦振(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俊(人民政府副镇长)

唐云飞(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曾蔷菲(镇派出所所长)

罗国华(小寨坝镇水务中心主任)

成员:李现伟(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李林玲(镇党建办公室负责人)

刘炽军(自来水公司负责人)

张高星(镇财政所负责人)

夏光莹(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吴臣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蔡顺军(镇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中心>负责人)

陈海燕(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咏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负责创文工作>)

邓忠文(镇应急工作中心负责人)

张琳贝(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民政>负责人)

王飞飞(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卫计>负责人)

罗京(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人社>负责人)

敖玉金(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敖廷杰(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陈春(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徐勇(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陈瑶(镇司法所负责人)

徐荣凯(大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相(长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林(李安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秀升(茶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陆远军(龙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兰(前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尹明凯(四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谭刚(营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金梅(甘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熊丽花(新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潇(水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自来水公司,由马钦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炽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流长镇镇、村两级河长

(一)镇级总河长

总河长:余连建、方红

副总河长:陈德平、马钦松

镇级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马钦松

(二)镇级河长

乌江

镇河长:余连建

村河长:杨潇、尹明凯、徐兰。

息烽河

镇河长:方红

村河长:杨潇、熊丽花、谭刚、徐荣凯、杨秀升、李林。

瓮桶河

镇河长:马钦松

村河长:陆远军、黄相。

头道河

镇河长:周波

村河长:张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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