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好流长镇2024年春季防疫工作,防止动物疫情发生与扩散,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制定流长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俊(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敖玉金(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赵为(工作人员)
周作友(村级防疫员)
王登远(村级防疫员)
朱太礼(村级防疫员)
邓光俊(村级防疫员)
陈军建(村级防疫员)
付正伦(村级防疫员)
吕向阳(村级防疫员)
兰忠志(村级防疫员)
刘孝法(村级防疫员)
尹进(村级防疫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敖玉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办公。
二、工作时限
(一)开展免疫阶段(2024年3月1日—4月10日):各村防疫员开展免疫工作;
(二)总结阶段(2024年4月10日):上报防疫报表及工作总结;
(三)送样阶段(2024年4月10日后):进行抽样和送样工作。
三、工作具体要求
(一)动物防疫工作具体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努力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应免密度达到100%,猪瘟密度90%以上,狂犬病免密度70%以上,同时做好其它动物疫病和圈养野生动物的免疫工作。2024年春季防疫对牛结节性皮肤病防疫工作,要求接种5倍计量接种山羊痘疫苗,免疫密度达100%。
(二)免疫抗体监测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抽取猪免疫28天以上、其他动物免疫21天以上的动物血清送县疫控中心进行免疫抗体监测。要按照监测方案和安排的监测任务抓好监测抽样工作,对监测不合格的群体及时进行补免,彻底消除免疫死角和免疫空白点,确保群体免疫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三)加强物资管理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疫苗、消毒剂、免疫副反应治疗药品、免疫剂、消毒器械、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建立物资管理台账,台账实行专人专账规范管理,确保物资进、出库和库存有据可查。
(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流行病学调查任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本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
(五)开展对村级防疫员工作培训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发放的疫苗种类及防疫对象,对防疫员进行工作培训,加强防疫员队伍的专业性,确保动物防疫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
四、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与各村防疫员、规模养殖场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将免疫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确保春防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五、春防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强春防监督指导工作
镇农业中心成立春防工作监督指导小组,负责对全镇范围内的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防疫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
(二)实行分片负责制
镇农业中心将春防工作落实到人,实行春防工作分片负责制,加强所负责片区春防工作的具体指导、监督,收集片区春防工作信息并汇总上报。
六、补免
督促各村按照“集中免疫+常年补免”的模式,对新补栏、集中免疫时因病或怀孕不能免疫的、未到免疫日龄的、免疫监督抗体不合格的动物开展补免工作,确保常年免疫抗体合格率在80%以上。
七、考核
按照与县级业务部门签订的春防目标责任书对村防疫员进行考核,对防疫工作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情况,按照签订的防疫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息烽县流长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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