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流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流长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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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各办,各中心、队,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1〕94号)、《息烽县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息府办函〔2015〕65号)、《2024年度息烽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流长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息烽县流长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流长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全镇纳入全省地灾防治系统管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地理位置:流长镇大兴村磨河水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东经106度40分25秒,北纬27度14分42秒。威胁居民6户31人,为小型地质灾害点;另外我镇存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4个:乌江库区沿岸,宋家大山两侧,高速公路匝道卧龙溪段,流小线大塘河边段。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息烽县2024年天气预报显示:预计2024年5月至2024年9月底降雨较为集中,5月、6月、7月、8月雨量偏多,容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结合我镇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地质灾害发生率仍然较高,其发生总数可能在多年平均值上下波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占比较大,主要灾种有滑坡、崩塌,滑坡占比较大。引发因素以降雨为主,工程活动在雨水枯季也可能引发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我镇地质环境特征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以下地段是地质灾害易发区:

大兴村磨河水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乌江库区沿岸;宋家大山两侧;高速公路匝道卧龙溪段;流小线大塘河边段。

(二)重点防范期

降雨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期主要在5月至9月底;

人为因素和其他自然因素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全年防范;

人类工程活动、采矿活动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防灾重点为长期。

(三)灾害种类预测

⒈灾害类型主要为突发性滑坡、崩塌为主;

⒉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不具汛期时间分布规律,在非汛期也有可能发生。

四、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安全,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属地原则”,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巩固和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完善防灾减灾监管机制,实行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负责包保;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规划和监督工作;镇各部门严格按照《息烽县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息府办函〔2015〕65号)文件规定,各司其职,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对镇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编制或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地质灾害监测人、预防责任人,并报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把地质灾害监测人、预防责任人落实到村、矿山、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新发生的隐患点必须采取紧急避让,确保安全;要进一步加强隐患点上受威胁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演练,确保每个群众都能熟悉预警信号、撤离路线、避险场所。在以村、组干部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基础上,引导、鼓励更多群众参与,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临灾避险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对人为引发地质灾害事件的查处力度。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工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程活动区域引发的地质灾害,对防灾和治理责任有异议的,及时组织专业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鉴定报告,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并认定;对责任已认定清楚的地质灾害,责令并督促责任人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和治理经费;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继续推进自然因素造成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搬迁工作。按照《贵州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方案及市关于申报治理项目的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争取县、市、省及国家资金支持。

(五)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一是要严格落实领导汛期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二是出现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险情时,按规定时限进行信息报送,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三是要配备必要的地质灾害应急物资储备,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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