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流长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前奔村廖祯权、水尾村王天宇等十二个村61户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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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各办,各中心、队,各村委会:

根据《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第四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息府函〔2024〕188号),经2024年12月13日镇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同意前奔村廖祯权、水尾村王天宇等十二个村61户农村村民使用集体土地1.5661公顷用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办理。

息烽县流长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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