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部门:
《青山苗族乡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青山苗族乡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我乡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本省配套的《贵州省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乡长唐红玲任指挥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党政办、永靖水务服务中心、人民武装部、公共事务中心、经济发展办、派出所、财政分局、西山供电所、卫生院、自然资源所、中、小学、幼儿园,农业服务中心、村建中心及各村委会为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防汛办),聂均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运杰负责具体办公。
各村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乡党政办负责防汛抗旱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县防汛抗旱、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供应、储备、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旱情收集、上报与发布工作,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动员宣传等工作。
2.永靖水务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配合县水务局每年组织开展汛前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乡党政办;按分级管理原则,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在核定标准内安全度汛;指导、帮助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除险加固,制定抗旱措施、强化抗旱水源调配等工作。
3.乡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4.乡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汛抗旱期间,按照乡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队伍和防汛物资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抗旱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5.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归口负责汇总灾情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及时与县民政部门联络灾情。
6.乡财政分局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经费安排。负责防灾抗灾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工作。根据防汛工作的实际和财力状况增加防汛、气象等部门经费投入,提高防汛、气象等部门的预报、监测、指挥水平。
7.乡自然资源所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山体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每月配合县国土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点进行汛前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乡党政办和防汛指挥部。
8.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归口统计灾情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9.西山供电所负责灾区供电系统抢修,优先安排防汛抗旱紧急用电。
10.乡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寻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做好全乡人员、动物卫生安全预防与保护等工作。
11.乡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学校防汛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好汛期学生学习生活安全保卫工作。
12.乡村建中心负责公路沿线汛期被毁林木的清除和堆放,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做好灾后植被恢复等工作。
13.各村委员会配合永靖水务中心搞好乡防洪规划编制,使防洪排涝工程和村各项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同时做好防汛抗旱,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
乡防汛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乡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
2.洪涝灾害信息
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村、驻乡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旱情信息
主要包括旱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乡村群众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情况,乡防汛办应及时收集旱情信息供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
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乡发布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降雨量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
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原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乡防汛办要密切联系县气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3.干旱灾害预警
乡防汛办要密切联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气象部门,监视天气变化信息,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
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导致垮坝险情和重点在建水利工程出现超施工度汛标准洪水,或其他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2.较大汛情
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重大汛情
发布暴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
乡防汛办接到汛情报告,及时向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带队值班,并向各单位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
乡防汛办接到各级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情况;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乡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动态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乡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
乡防汛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情况;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时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的降雨量、未来天气趋势及本乡汛情;乡防汛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乡党委、乡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乡直各部门认真按照本预案开展行动。
2.信息发布
乡防汛办负责向全乡发布上级相关部门发布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同时负责本乡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上报。
3.预测预报
接收播报县气象局预测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水利工程调度
强化本乡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县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5.物资、车辆调配
发生重大汛情时,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有权在全乡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6.人员物资撤离
各村、乡直各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7.信息播报
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
(四)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乡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决策指挥组
由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指挥长、副指挥长组成。主要职责: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负责请示上级政府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2.技术指导组
由乡防汛办、永靖水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汇总;负责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3.纪检督查组
由乡纪委及司法所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严格执行乡党委、乡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职工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抗洪抢险组
由乡防汛办、永靖水务服务中心、人武部、社会事务办、派出所、财政分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西山供电所、卫生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负责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信保障;负责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负责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5.综合统计组
由乡防汛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永靖水务服务中心、财政分局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负责各单位灾情的收集、核查和汇总。
6.宣传报道组
由乡防汛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汛情上报等任务;及时报道各级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
7.后勤保障组
由乡防汛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财政分局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和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五)应急保障
1.通讯与信息保障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同时应及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援。
3.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4.供电保障
西山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交通运输保障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协调县交通局、公路管理所等部门工作,积极发动本乡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6.医疗保障
乡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寻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7.治安保障
乡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8.物资保障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9.资金保障
乡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10.社会动员保障
乡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救灾
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乡人民政府将派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乡防汛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乡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4.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七)灾后重建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3.各村、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特别要注重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五、抗旱应急响应
(一)旱情等级
根据国家防总《抗旱预案编制指导纲要》旱情等级划分为三级。
1.轻度干旱。3个月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偏少20%-30%。
2.中度干旱。3个月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偏少31%-50%。
3.严重干旱。3个月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偏少51%-80%。
(二)防范措施
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定用水方案;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科学调度,分清轻重缓急,科学配置水源。妥善处理生活用水、发电用水、灌溉用水及环境用水的关系,优先保证集镇群众生活用水。
(三)工作程序
1.轻度干旱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上级发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村委会、部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并及时通报旱情信息;永靖水务服务中心协助各村、部门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2.中度干旱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上级发出抗旱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会议,提出相应抗旱措施,部署抗旱工作;每10天向县防汛办及县委办、县政府办上报旱情、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密切注意气象部门播报的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配合县有关部门部署人工增雨准备工作;配合县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乡农业部门深入抗旱第一线,帮助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集资料,统计灾情;社会事务办、财政分局及时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并下拨抗旱经费。
3.严重干旱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上级发布抗旱救灾通知,马上召开会议,紧急动员抗旱,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组织农业、水务、卫生、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5天向县防汛办及县委办、县政府办上报旱情、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变化情况,及时向全乡各有关单位播报县防汛办提供的天气形势、降雨趋势等预测预报信息;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协理水事案件;积极配合新闻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防汛、财政、社会事务部门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特大抗旱补助经费。
(四)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乡党委、乡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乡抗旱指挥权;发生严重旱情时,防汛抗旱指挥部有权在全乡范围内征用抗旱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信息发布
防汛抗旱指挥部配合上级防汛部门发布旱情和灾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不得发布有关旱情和灾情信息。
3.旱情测报
根据县气象局负责预报天气情况和有关气象信息,特别是中长期天气预测;乡防汛办负责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
4.新闻采访
报道旱情、灾情必须真实,并按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对外发布抗旱信息。
(五)应急保障
1.抗旱队伍
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组织抗旱服务组织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2.抗旱物资储备
各村委会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
3.供电保障
西山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4.社会动员保障
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各部门做好抗旱工作;在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六)救灾
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乡人民政府选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防汛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农业服务中心积极指导农民改种补种、调整种植结构。
3.乡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4.乡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各村成立灾后救助队,对人畜饮水困难地区的居民输送临时应急生活用水。
各村委会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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