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
现将《青山苗族乡2023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青山苗族乡2023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确保全乡消防安全持续稳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决定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基层政府组织管理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主动靠前防范,坚持责任牵引,加强源头防范,实施精准治理,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各村、及各部门要以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为抓手,持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和自建房、生产经营类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
1.人员密集场所。公共事务中心、卫生院、应急办、经发办、消防工作服务所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审批的重要因素。要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超市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摸清数量、规模、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主要业态类型等基本情况,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依法查处擅自改变场所规划用途、违法违规建设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板材搭建建构筑物等问题,督促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作服务所要负责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重点对人员密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依法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经发办、公共事务中心、卫生院、应急办、消防工作服务所)
3.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村村寨、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房。各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服务所、派出所、村建中心等基层网格力量,加大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农村村寨等低设防区域的检查力度,重点排查用火用电安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设施故障等情况,对发现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要督促业主和农户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要上报有关部门。要重点排查3层以上、10人以上的自建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6类”突出风险的,要纳入本辖区重大风险单位、场所管控名单,落实包保责任制,实行属地政府挂牌督办,并采取人员撤离、拆除、停用、封闭、防火分隔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要重点整治占用消防车道、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违规留宿人员、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动火动电、市政消火栓锈蚀瘫痪等突出问题。各村、基层网格力量、派出所及行业所属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12月底前实现排查全覆盖。要对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拉动测试,队员不在位、行动不及时、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对传统村落和火灾风险高的村寨,要明确干部进行包保,开展农村防火专项督查,督促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测和维修。(责任单位:各村、村建中心、消防工作服务所、国土所、应急办、派出所、林业站)
4.生产经营类人员密集场所。针对同一建筑内多业主、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但无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主体的经营场所,经发办、村建中心、消防工作服务所、派出所、执法大队、公共事务中心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切实摸清情况底数和问题隐患,建立消防安全基础信息台账,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经发办、应急办、永靖镇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消防工作服务所等部门和基层网格力量要开展联合检查;针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土地和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的违法企业,按照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排查整治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行为。要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严格落实“六个严禁”(严禁违规住人,严禁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明火煮食和吸烟,严禁占用堵塞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一个必须”(人离开仓库必须切断照明等电源)。(责任单位:各村、经发办、应急办、执法大队、公共事务中心、消防工作服务所、林业站)
(二)持续推进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村建中心、经发办、消防工作服务所、应急办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市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职责分工,组织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消防安全问题、餐饮企业消防安全问题、餐饮经营服务场所燃气违规储存使用问题开展排查整治。村建中心督促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燃气使用用户的入户检查、宣传,并告知有关责任,严禁向不符合用气标准的场所配送瓶装燃气,配合整改隐患问题,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采取禁止进入或及时清退措施;经发办要督促餐饮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好教育培训,要将存在的隐患问题抄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各村要加大对建筑面积300㎡以下的餐饮场所开展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相关企业、个人违规向餐饮经营服务单位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或危险化学品的,要及时抄告住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村建中心要把好餐饮企业消防验收的源头关和液化石油气集中供气改造的技术关,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杜绝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加强协作和联合执法,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要依照法定职责共同采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消除风险隐患。青山苗族乡村建中心每月要依托燃气排查“APP”,对餐饮场所开展现场实地督导复核。(责任单位:各村、消防工作服务所、经发办、派出所、村建中心、应急办、)
(三)持续开展民宿客栈和餐饮场所排查整治。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公共事务中心、经发办、村建中心、消防工作服务所要定期会商研判辖区(含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对辖区内民宿客栈和餐饮场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经营业主坚决落实“六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使用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严禁违规超层、超规模经营;严禁将电表箱、配电箱、电气线路违规安装在可燃物上;严禁违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严禁在门窗上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禁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对于隐患严重、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要依法采取关停、查封等措施。公共事务中心要对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开展全覆盖排查,严查在文物古建筑内违规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焚香烧纸;要会同乡消防工作服务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民宿开展会诊检查,建立建筑台账和隐患问题清单,督促隐患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各村、公共事务中心、消防工作服务所、村建中心、派出所、经发办)
(四)落实重点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安委办下发的《加强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重点围绕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警示宣传教育等环节,组织对电气焊作业实施全链条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将电气焊作业纳入本行业、本系统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电气焊作业审批、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操作规程,重点检查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等内容,发现违规电气焊作业、无证作业的,应急办、村建中心、执法大队、派出所、消防工作服务所、经发办、交警三中队、水务中心等部门一律进行“一案双查”,依法依规采取罚款、责令停止施工、拘留等执法措施,从严从重查处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各村建中心要大力排查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等突出风险,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的动态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各村、应急办、村建中心、公共事务中心、经发办、派出所、执法大队、消防工作服务所)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隐患治理。各村、各部门要按照《贵州省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黔安办〔2022〕26号)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经发办、交警三中队、应急办等部门严查销售不合格、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和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违法行为。交警三中队、执法大队、消防工作服务所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快递、外卖企业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村建中心要督促指导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加强巡查检查,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过道充电和飞线充电。经发办、村建中心、消防工作服务所指导各类单位和住宅小区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责任单位:各村、经发办、村建中心、执法大队、交警三中队、消防工作服务所)
(六)非煤矿山整治。按照《贵州省煤矿非煤矿山地上部分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黔安办〔2023〕22号)要求,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召开会议传达部署专项整治,并组织开展自查。2023年12月底,经发办、应急办、消防工作服务所、村建中心等部门要联合对非煤矿山企业地上部分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平面布局和防火分隔不符合安全要求、违法违规装修施工、不满足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缺失瘫痪、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风险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经费支持保障,制定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对于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消防、住建等部门要综合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矿山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联合惩戒,督促风险隐患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村、应急办、经发办、消防工作服务所、村建中心)
(七)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要将火灾防控纳入社会维稳、治安综合防控的总体部署,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前,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组织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围绕繁华地带、游园庙会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实施驻勤巡防,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责任单位:各村、消防工作服务所、应急办、派出所)
(八)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各村及各部门要围绕消防宣传月“预防为主、生命至上”这一主题,全面发动村、志愿者、网格员、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对辖区、行业所有家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上门检查用火用电安全情况,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党建办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广泛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横幅,刊播消防公益广告,营造消防宣传良好氛围。要深入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福利院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要采取公益培训、购买服务培训等多种形式立即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党政机关、行业部门、重点单位、社区、物业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基本理论和技能实操实训,筑牢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责任单位:各村、消防工作服务所、公共事务中心、卫生院、经发办、村建中心、)
(九)加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要针对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和高风险区域场所情况,建立健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多部门开展综合演练,强化应急联动,提高处置能力。组织市政、供水、消防等部门对本地区消防水源开展普查,落实维护保养和防冻措施;组织村建、经发、公共事务中心、消防等部门对高层建筑、超市、卫生院等高风险场所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完整好用。全体干部职工及村六大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敏感场所熟悉演练,及时修订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检查维护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救援处置。(责任单位:各村、应急办、派出所、消防工作服务所、村建中心、经发办、公共事务中心)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9日前)。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3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各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把冬春火灾防控统筹纳入各部门重要工作和全乡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村及各部门要统筹、指挥和调度好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三)严格督导问责。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纪委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决依法依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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