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党通〔2022〕41号 中共石硐镇委员会 石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硐镇网格员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各村党支部、村(居)委会:

《石硐镇网格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硐镇委员会

石硐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硐镇网格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和《中共息烽县委平安息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息委平安办〔2022〕11号)、中共息烽县委平安息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网格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息委平安办〔2022〕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网格管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8个村(居)网格员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考核方式

根据《中共息烽县委平安息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息委平安办〔2022〕11号),结合《中共息烽县委组织部 息烽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息组通〔2022〕2 号)《石硐镇网格员日常管理等制度(试行)》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以“1399”即:“1调”“3准”“9清”“9无”为具体考核内容。

“1调”:指网格员及时响应指挥调度指令。

“3准”:指全面采集、更新网格内人口、法人、房屋基础数据。人口、法人、房屋等基础数据字段完整率≥80%,采集登记率=100%,字段准确率≥90%,校验更新率=100%。

“9清”:一是指网格员对网格内出租房屋、维稳对象、流动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动态每月至少上门走访1次,实时更新数据;二是指网格员每日在网格内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消防隐患问题)、矛盾纠纷问题(信访问题)、生态环境问题、非法集资问题、城市管理等问题实时上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

“9无”:指网格内无黄、无赌、无毒、无诈、无邪、无访、无诉讼、无命案、无事故。

三、加减分项

(一)加分因素

加分是指网格员在网格工作的突出表现、工作业绩、典型做法得到各级媒体报道或各级领导表扬或参与各级组织的网格工作活动获奖等,根据不同层级予以加分。

1.网格化工作受市级以上单位表彰或奖励的。

2.在市县下达的重点项目中完成出色任务的。

3.网格工作有创新,受县级以上单位推广的。

4.及时发现处置上报重大隐患,受县级以上单位表彰或奖励的。

5.其它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受县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

(二)扣分因素

扣分是指网格员履职不认真,网格工作受到各级批评或录入信息有误、不按要求按时修改等,根据不同情节予以扣分。

1.不配合开展工作,未按要求及时更改所录错误信息的,接听电话态度不好或有抵触情绪的。

2.被中央、省、市、县领导点名批评的。

3.被市通报批评的,被县通报批评的。

4.所属网格内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案件、命案等,相关职能部门已经介入而网格员未及时上报的问题的。

5.年度扣分不设下限,扣完为止。

(三)网格员出现以下情况的,考核等次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群众,虚报瞒报的;

2.故意搁置群众诉求,拖延办事时间,推诿扯皮,损害群众利益的,被群众投诉且经查属实的;

3.泄露群众个人信息和国家秘密,发生信息安全事故的;

4.在互联网或群众中散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或其他不利于工作的言论、搬弄是非的;

5.拒不执行县、镇综治中心下达的任务指令,不服从管理的;

6.在正常工作时,连续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7天在本网格内开展日常巡查活动次数为零的(按正常程序请假的除外);

7.无故连续缺勤达3天以上或一月内无故缺勤累计7天以上的。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工资绩效、奖惩的依据

1.网格员季评分、年度考核成绩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奖惩。

2.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网格员(不超过辖区网格员总数的10%),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辞退依据

1.网格员季评分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3次“不合格”的,应对网格员进行调整。

2.对违反政策纪律、法律法规的网格员,按相应政策纪律、法律法规处理,与本办法不相冲突。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