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党通〔2023〕21号 中共石硐镇委员会 石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硐镇2023年“五一”“汛期” 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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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部门、各驻镇企事业单位:

《石硐镇2023年“五一”“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石硐镇委员会

石硐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硐镇2023年“五一”“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五一”“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五一”“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全镇社会经济平稳高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动我镇2023年“五一”“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成立石硐镇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导全镇开展“五一”“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张孟碧(镇党委书记)

吴江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杨 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 组 长:李 翠(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方 红(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唐 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魏 斌(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徐康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剑(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卢 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潘凤(镇财政所所长)

郑 雨(镇党政办副主任)

杨念念(镇党建办负责人)

陈信刚(镇综治服务中心主任)

洪世季(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吕 刚(镇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

全登举(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付 红(镇村建办公室负责人)

严玉琴(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吉学明(镇应急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潘成忠(镇国土所所长)

张再红(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程文(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袁昌贵(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亚军(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林(镇司法所所长)

罗秋容(镇督查室负责人)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工作服务中心,由杨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吕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我镇“五一”“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杨健、朱广盐同志负责具体办公,收集资料、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强化风险防范,切实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镇应急办牵头,各村做好“五一”“汛期”期间过往车辆安全宣传工作,提醒群众小心谨慎驾驶。二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三轮车、摩托车及无牌无证车辆查处及劝导力度。期间各村安排人员在主干道对车辆进行劝导,应急办牵头,负责对各村三轮车走访打招呼情况进行每日一调度,及时掌握情况。三是应急办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对辖区乡村道路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账,简单问题及时处理,其他暂时难以处理的问题,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建立台账上报,保障过往车辆安全。四是农业中心牵头,加强辖区农用车辆及农业经营主体车辆的安全管理就宣传工作。(牵头部门:应急办;责任领导:杨平;牵头责任人:吕刚;责任部门:各村、镇经发办、驻镇交警三中队;责任人:各村支书、洪世季、唐雨)

(二)煤矿安全工作。一是应急办牵头,“五一”“汛期”期间要加强对大宏煤矿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查,严格督促驻矿员履行职责,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严禁人员擅离职守和超员下井。二是遇到突发情况,镇驻矿员要严格按照信息上报要求,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镇人民政府。三是要加强对已关闭的星宇煤矿进行巡查,严禁私挖滥采现象发生。(牵头部门:镇应急办;责任领导:杨平;牵头责任人:吕刚;责任部门:镇供电所,红星村委会;责任人:王忠权,曾居祥)

(三)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一是应急办牵头,加强纳米钙公司、宏羽砂场的安全巡查检查,督查企业是否按照矿山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开采,在此期间,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现象。二是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未持证的,严禁上岗。三是检查2家企业储料罐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方可进入。四是检查矿山施工机械现场作业时是否安排1名安全员现场监管,严防机械设备侧翻、坠落。(牵头部门:镇应急办;责任领导:杨平;牵头责任人:吕刚;责任单位:镇应急办、镇国土所;责任人:吕刚、潘成忠)

(四)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工作。一是村建中心具体负责,期间要强化森林防火宣传,禁止群众在森林边缘焚烧杂草、秸秆等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各村要组织宣传队伍,下到村组进行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二是镇综治中心要加强对集镇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经营场所线路老化以及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三是各村要关注“老弱病残疯”等特殊群体的用火用电安全,要定期入户查看,了解相应情况,尤其喜欢抽烟的老年人,要重点关注,建立台账,安排各村人员进行包保。(牵头部门:镇村建中心;责任领导:徐康顺;牵头责任人:袁昌贵;责任部门:综治办、各村;责任人:陈信刚、各村支书)。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一是镇村建中心牵头,经发办具体负责,加强对宏翔加油站的安全监管。二是应急办要依法打击无证售卖烟花爆竹、烟花爆竹超量存储以及聘请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销售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三是应急办要督促巡线员加大石硐、水头、新寨、高寨、难冲桥4个村内天然气管道的巡查力度,督促巡线责任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牵头部门:村建中心;责任领导:徐康顺;牵头责任人:张亚均;责任部门:镇应急办、镇经发办、镇派出所;责任人:吕刚、洪世季、陈德联)

(六)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一是镇村建中心牵头,经发办、农业中心、集中建房指挥部、各村具体负责,要加强全镇建筑工地监管,重点加大石硐村集中建房项目点、李老七酒厂项目点等工地监管力度。二是对我镇高速路在建工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尤其高速路收费站、拌合站及连接线等项目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违规操作,野蛮施工,新进人员要加强安全培训。三是村建中心及各村要加强农村自建房工地的安全巡查,各村要做到检查全覆盖,要确保告知书,承诺书签订到位。四是村建中心要加强集中建房点安全巡查,加大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等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五是经发办、农业中心要严格按照“三必管”要求,加强行业涉及工地的安全管理。(牵头部门:村建中心;责任领导:徐康顺;牵头责任人:张亚均,责任部门:经发办、农业中心、集中建房指挥部、各村;责任人:洪世季、全登举、代舟、各村支书)

(七)老旧危楼安全工作。镇村建中心牵头,各村具体负责,要加强全镇老旧危楼的排查与监管,特别是标识标牌的设置,动员群众对不居住的老旧危楼及时、主动拆除等。(牵头部门:村建中心;责任领导:徐康顺;牵头责任人:张亚均;责任部门:各村;责任人:各村支书)

(八)自建房安全工作。村建中心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高边坡地带房屋及高层民房要重点关注,各村要安排专人,对重点房屋进行排查。要加强安全警示标牌的排查,发现损坏的,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真正达到警示作用。(牵头部门:镇村建中心;牵头责任人:张亚均;责任部门:各村、国土所;责任人:各村支书、潘成忠)

(九)农业农村安全工作。镇农业中心牵头,各村配合,加大对辖区1796口农村沼气池、化粪池以及农机使用的监管力度,要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对于沼气池和化粪池该设置警示提醒标志的地方要及时设置,农机使用进行安全使用打招呼、确保不漏一户。(牵头部门:镇农业中心;责任领导:李翠;牵头责任人:全登举;责任部门:各村;责任人:各村支书)

(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村建中心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加强对辖区燃气安全开展监管,特别是我镇2家燃气经营点的燃气存储点的存放安全,2家醇基燃料使用企业的存储与使用,以及使用燃气的群众安全宣传等。(牵头部门:镇村建中心;牵头责任人:张亚均;责任部门:各村、经发办;责任人:各村支书、洪世季)

(十一)防汛安全工作。镇农业中心牵头,镇国土所、各村配合,一是各村定期对辖区山塘、水库及河道等开展巡查检查工作;二是镇国土所、各村定期对辖区风险斜坡点等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三是各村做好山塘、水库下游,风险斜坡点群众安全宣传。(牵头部门:镇农业中心;责任领导:魏斌;牵头责任人:全登举;责任部门:各村、镇国土所;责任人:各村支书、潘成忠)

(十二)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工作。除上述 11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医疗、水利、电力、供水、通讯、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由镇各村、各部门、各驻镇企事业单位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牵头部门:镇应急办;牵头责任人:吕刚;责任部门:镇各村、各部门、各驻镇企事业单位;责任人:各村支书、各部门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各村、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安全形势的复杂性,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立场,认真安排、精心布置,切实做好“五一”“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各村、各部门、各驻镇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到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防控无缺漏,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送相关信息。

(三)强化风险研判,确保管控有力。各部门、企业要按照工作要求,压实责任,细化对重大安全风险监测、管控、应急等环节具体工作责任,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防范责任链条。认真对照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适时调整和补充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目录,落实管控措施。

(四)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追责问责。镇督办督查室、镇应急办要加强督查检查,发现各部门、各村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提醒,拒不整改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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