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现将《石硐镇2023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息烽县石硐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石硐镇2023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开展石硐镇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全镇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帮助其平安过冬、温暖过冬。按照《贵阳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2023年度“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流救办发〔2023〕3号)及《息烽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2023年度“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困保办发〔2023〕1号)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专项救助工作任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有效得到救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救助合力,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扎实推进,成立石硐镇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巡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镇各村、各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孟碧(镇党委书记)
吴江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翠(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徐康顺(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魏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张剑(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严腾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卢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陈德联(镇派出所所长)
潘凤(镇财政所所长)
成员:陈雨滴(镇党政办主任)
杨念念(镇党建办主任)
陈信刚(镇综治服务中心负责人)
赵正(镇经发办负责人)
陈林(镇司法所所长)
张再红(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宇(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袁昌贵(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代舟(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吕刚(镇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金春(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严玉琴(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敖明刚(镇高速公路指挥部负责人)
全登举(镇农业中心主任)
付红(镇五治办负责人)
郑传照(镇平台公司负责人)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杨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再红任办公室副主任,孙键、樊龙怡负责日常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认真开展集中搜救行动。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搞好统筹协调,开展辖区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巡查工作。一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大街头巡查、劝导工作力度,对村组干道、路桥涵洞、水库、小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地段进行巡查搜救。同时,按照“边排查、边处置,谁发现、谁处置”的原则,落实首接责任制,防止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街头露宿务工人员长时间滞留街面。同时,依法处理占据、损毁公共设施,随意涂画、制造噪音、破坏环境卫生,强讨强要影响市容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对流浪未成年人、疑似精神病流浪人员或流浪危重病人进行特殊救助,对流浪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实行“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就近送往指定的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对流浪未成年人实行保护性救助,一经发现及时送往市救助站,确保公共场所无未成年人乞讨。三是加大对露宿务工人员聚集地的夜间巡查工作,妥善做好街头露宿人员安置工作。四是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孤弃儿童等重点群体的救助保护,帮助解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生活困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二)严格落实监督巡查制度。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搜救工作有效开展,镇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搜救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镇督查督办室、抽派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村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搜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流浪乞讨人员人数多的地方,下达督查通知并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将对其进行通报,因救助不及时出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联动。各村、各部门要强化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各村属地管理责任,一是要组建排查队伍,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村,联村部门要组建排查队伍,对村内开展排查;二是要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三是要抓好排查,建好台账,动态管理。切实抓好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搜救工作落地落实,全面推进集中搜救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一是要通过微信群等新兴媒体,加强救助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救助氛围;二是要充分发挥村网格员作用,发动广大群众,村组长、党员协同做好本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的宣传教育、告知劝阻、引导服务等工作。
(三)报送信息,高效运行。各村遇重大情况要及时向镇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搜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协调共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联系人:张再红;联系电话:8763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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