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硐镇何家洞村参保群众曾宪华,男,70岁,2025年5月26日在家走路时不慎摔伤,以致左股骨粗隆粉碎性骨折及骶尾部I期压疮,其受伤与他人无关,没有人为其承担医疗费用。现在修文县人民医院治疗,现申请从医保中报销医疗费用。为增加医保报销中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特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知情者了解与上述情况不符的,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至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们将按医保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医疗费用。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
举报电话:0851-87630442(石硐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0851-87727120(县医保中心)
石硐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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