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为落实温泉镇河流河段管理保护责任到人,由于人员变动,现将温泉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镇村两级河流河段(水库)河长进行调整,其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镇级总河长:陈兵(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镇级副总河长:黄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王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党政办负责人)
冷德勇(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何伟(安江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吴吉米(安龙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冯云波(大尖山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蒋德贵(三交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代前友(高潮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王可燕(温泉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王正刚(兴隆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二、河流河段(水库)河长
(一)镇级河长河流河段(水库)河长:
1.乌江(温泉段)镇级河长:黄春;
2.温泉河(温泉段)镇级河长:陈兵;
3.烂田湾水库镇级河长:陈兵;
(二)村级河流河段(水库)河长
1.温泉河村级河长:王可燕、王正刚
2.乌江(温泉段)河长:何伟、吴吉米、冯云波、蒋德贵
3.烂田湾水库村级河长:代前友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黄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冷德勇任办公室副主任,朱丽萍负责具体办公,负责河长制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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