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关于龚文江等8户村民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院坝、畜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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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各部门:

镇农业中心报来的《镇农业中心关于龚文江等8户村民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院坝、畜圈的请示》,已于温泉镇2024年第9次镇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1.同意龚文江等8户村民使用村集体土地1540平方米建住房、院坝、畜圈等,其中:建设用地1540平方米。

2.用地户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建设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按乡镇在贵阳市美丽乡村居民建筑图集中选取的建筑方案修建。

3.所批土地不准超面积使用,所批土地出卖、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必须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方能使用。如有违反,按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所批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息烽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手续的批复息府函〔2023〕18号文件执行。

附件:龚文江等8户村民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面积统计表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龚文江等8户村民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面积统计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姓名 人口 批准面积 土地来源 土地权属 用途 地址 其中公路预留地 是否在城镇规划区内 备注
合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稻田 旱地 林地 其它
1 邱崧芸 4 200



200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赶子村下寨组 住房、厕所、附属用房、圈舍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楼层不超过3层(宅基地包含住房、厕所、院坝、附属用房、圈舍)
2 朱正碧 1 200



200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光荣村熊家湾组 住房、厕所、附属用房、圈舍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楼层不超过3层(宅基地包含住房、厕所、院坝、附属用房、圈舍)
3 吴红木 6 200



200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光荣村碾房组 住房、厕所、附属用房、圈舍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楼层不超过3层(宅基地包含住房、厕所、院坝、附属用房、圈舍)
4 刘坤毅 1 170



170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光荣村甲板沟组 住房、厕所、附属用房、圈舍面积不超过1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楼层不超过3层(宅基地包含住房、厕所、院坝、附属用房、圈舍)
5 吴吉勇 2 200



200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光荣村碾房组 住房、厕所、附属用房、圈舍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楼层不超过3层(宅基地包含住房、厕所、院坝、附属用房、圈舍)
6 吴吉帮 1 200



200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光荣村碾房组 住房、厕所、附属用房、圈舍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楼层不超过3层(宅基地包含住房、厕所、院坝、附属用房、圈舍)
7 张应群 1 200



200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安龙村田坝组 住房、厕所、附属用房、圈舍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楼层不超过3层(宅基地包含住房、厕所、院坝、附属用房、圈舍)
8 龚文江 4 170



170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天台村三宝山组 住房、厕所、附属用房、圈舍面积不超过1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楼层不超过3层(宅基地包含住房、厕所、院坝、附属用房、圈舍)
合计
154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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