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关于钟银芳等15户村民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院坝、畜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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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各部门:

镇农业中心报来的《镇农业中心关于钟银芳等15户村民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院坝、畜圈的请示》,已于温泉镇2025年第1次镇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1.同意钟银芳等15户村民使用村集体土地1894.05平方米建住房、院坝、畜圈等,其中:农用地1894.05平方米。

2.用地户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建设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按乡镇在贵阳市美丽乡村居民建筑图集中选取的建筑方案修建。

3.所批土地不准超面积使用,所批土地出卖、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必须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方能使用。如有违反,按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所批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息烽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手续的批复息府函〔2023〕18号文件执行。

附件:钟银芳等15户村民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面积统计表

息烽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附件

钟银芳等15户村民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面积统计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姓名 人口 批准面积 土地来源 土地权属 用途 地址 其中公路预留地 是否在城镇规划区内 备注
合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稻田 旱地 林地 其它
1 钟银芳 3 132.35



132.35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2 邵国华 6 132.35



132.35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3 黄明德 5 132.35



132.35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4 李成军 5 132.35



132.35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5 徐明琴 5 121.6



121.6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6 邵国其 6 132.35



132.35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7 江仕云 7 132.35



132.35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8 江春 4 132.35



132.35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9 汪明秀 1 132.35



132.35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10 郑红 3 121.6



121.6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11 江明华 4 121.6



121.6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12 刘波 4 121.6



121.6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13 王佐明 3 121.6



121.6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14 江浪 5 121.6



121.6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15 吴普分 7 132.35



132.35
划拨 集体 住房、畜、晒 温泉村温泉组 住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20平方米。
合计
1920.75



19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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