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镇农业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王兴关户申请使用集体土地建房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王兴关户使用集体土地170平方米建住宅,其中农用地170平方米。
二、用地户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建设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息烽县2015年农村住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统一按所在乡镇在贵阳市美丽乡村居民建筑图集中选取的建筑方案修建。
三、所批土地不准超面积使用;所批土地出卖、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用地户必须到你中心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方能使用。如有违反,按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此复。
附件:西山镇建设用地批准面积统计表
息烽县西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西山镇建设用地批准面积统计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姓名 |
人口 |
批准面积 |
土地来源 |
用途 |
地址 |
是否城镇规划区内 | |||||||
合计 |
其中 | |||||||||||||
小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稻田 |
旱地 |
林地 |
其他 | |||||||||||
1 |
王兴关 |
4 |
170 |
170.00 |
0.00 |
集体 |
西山镇胜利村马粉寨组 |
否 | ||||||
合计 |
17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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