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小寨坝镇委员会 小寨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寨坝镇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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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小寨坝镇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小寨坝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小寨坝镇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一、重点任务

(一)根据《息烽县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息消委〔2021〕4号)要求,印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10日前)

(二)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分析近5年来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近期接连发生因熏腊肉、电气线路老化引发火灾的情况,研判冬春火灾风险,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形成消防安全形势分析报告。(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10日前)

(三)对辖区内的公租房、廉租房开展检查,查处违规充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行为,完善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保养,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标语,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完成时限: 2022年3月1日前)

(四)将火灾防控纳入社会维稳、治安综合防控的总体部署,做好北京冬奥会和残奥会、全国、省、市、县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单位:镇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按照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时间推进)

(五)持续发动基层网格力量,运用黔小消APP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三合一”自建房开展排查整治。实地核查工作进度、质量,及时通报存在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各村(居);完成时限: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核查通报并持续推进)

(六)镇干部职工、派出所民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村(居)两委工作人员、驻村干部、基层网格人员,按照工作责任区域、所联村居,对所有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责任单位:全部工作人员;完成时限: 2022年1月26前)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防火公约,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警示教育,必要时将进行执法处罚。(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各村(居);完成时限: 2022年3月29日前)

(八)联合开展对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红色遗迹等相关旅游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文化中心)、派出所;完成时限: 2022年3月29日前)

(九)对辖区内企业仓库、厂房、快递物流场所开展联合检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镇经济发展办;完成时限: 2022年3月29日前)

(十)定期对防火重点单位、村寨等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用电安全隐患要书面告知用户进行整改。(责任单位:供电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一)持续抓好7类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驻村工作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消防网格员进行全员培训,教授入户消防检查基础知识,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9日前)

(十二)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发动单位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全民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答题”活动;用好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广泛发动注册,参加学习。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镇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3月29日前)

(十三)鼓励引导各类超市开设专区销售符合安全标准且价格优惠的灭火器、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家用消防安全产品,大力倡导群众消防安全消费观念。(责任单位:息烽县市场监管局小寨坝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四)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责任单位:镇纪委办、督办督查室;完成时限: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通报)

(十五)对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息烽县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印发实施方案。(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完成时限: 12月31日前)

(十六)组织基层网格力量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巡查火灾隐患,要重点严查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落实巡逻防护措施。指导群众严格落实“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全面清除居民身边的致灾隐患介质。(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各村(居);完成时限:长期执行)

(十七)开展一次室外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损坏、埋压、圈占、遮挡、锈蚀、无水、漏水、压力不足等情况。要根据季节特点及时采取防寒防冻措施,确保完整好用。(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水投水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八)组织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在使用燃气的食堂厨房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教育办);完成时限: 2022年1月18日前)

(十九)对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对养老院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督促在使用燃气的厨房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完成时限: 2022年3月29日前)

(二十)对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对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督促医疗机构在使用燃气的厨房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管控需要,督促医疗机构制定落实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应急措施。(责任单位:小寨坝镇卫生院;完成时限:2022年3月29日前)

(二十一)督促宗教场所开展全面自查自改,聘请电力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电气安全检查、评估。指导场所开展消防宣传专栏、播放消防安全广播,提示群众自觉防范火灾事故。(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完成时限: 2022年3月29日前)

(二十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城镇燃气企业和经营点的监管。督促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提示。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完成时限: 2022年3月29日前)

(二十三)扎实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完成时限: 2022年3月29日前)

(二十四)组织开展电气插板、电热取暖器具等产品集中抽查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向群众普及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常识。(责任单位:小寨坝市场监管分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十五)加强镇专职消防队和村(居)微型消防站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十六)利用户外大屏、微信公众号、QQ群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安监):长期坚持、冬防期间每天落实)

(二十七)做好本单位、部门用火用电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镇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工作要求

请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驻镇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任务要求扎实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自2022年1月起,每月24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印证资料(检查台账、照片及简报等)。(联系人:邓世海,邮箱:8127659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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