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寨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寨坝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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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区域及重点

根据2001年贵州省地质勘察院的调查,我镇20个村(居)存在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隐患。目前,我镇发现的地质灾害种类有地质滑坡、地陷、地裂缝等,主要分布在红岩村、上寨村、关岭村,其余各村呈零星分布。根据《息烽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国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划分,将我镇地质灾害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一)重点防治区有:红岩村老赶山组,地面产生裂缝,属滑坡隐患点,该裂缝对段友明户下方几户村民产生威胁,涉及5户20人房屋的安全;关岭村大沟组,地面产生裂缝,属滑坡隐患点,该裂缝对陶德华等13户48人(其中1户4人外出务工)村民产生威胁,涉及房屋与人身安全;上寨村二屯岩组,东经106°31′54″,北纬27°22′04″。因自然因素诱发岩石出现裂缝,属高位地质灾害隐患点。对上寨村后龙组12户43人村民产生威胁,涉及房屋与人身安全。

(二)次重点防治区:主要是南桥村的上、下新厂一带,属地陷类;田兴村岩脚组及张家湾组村寨后面山高坡陡,属高位地带,对人民生命、房屋安全和土地有些影响。

(三)一般防治区:除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以外,其余村为一般防治区。

二、重点防范期

根据多年的气象资料表明,在每年的4月至9月为暴雨季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的类型,重点防范期为每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

三、防范措施

(一)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黔府办函【2015】12号、《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筑府办函【2015】98号、《息烽县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息府办函【2015】65号)的规定和要求,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有关制度,特别是抓好镇政府——工作职能部门——村委会——村民组四级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各工作部门、村“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订目标责任书。

(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设立监测点,每月不少于四次巡查,在暴雨季节实行24小时监测,全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主任为监测责任人,各村民组长和受威胁对象为具体责任人,有关工作职能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填写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应急事务。

(三)继续加强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避灾的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时间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资料,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防灾自觉性,并积极主动参与防灾工作。同时,对地质灾害危害点的监测人、责任人要进行培训,提高地质灾害预报质量。

(四)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进一步做好灾前预防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行汛期前要向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户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标明地质灾害点类型、临灾前兆、撤离路线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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