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小寨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核通过王天霞等七户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 字体:

镇属各办、中心(队),各村民委员会:

我镇田兴村中沟组洪玲户、田兴村大坪一组侯一平户、田兴村大坪一组刘荣龙户、潮水村蔡家寨组刘朝前户、石桥村仲家坪组黄永舟户、上寨村林沟组王天霞户、盘脚营村石宝林组吴群户七户申请宅基地用地建房,经审核,该七户具备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选址符合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相关规定,选址不在地灾隐患区内,无土地纠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息烽县2021年度乡镇(街道)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息府函〔2021〕154号)及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洪玲户使用集体土地200平方米(建设用地)修建住房及庭院,同意侯一平户使用集体土地200平方米(建设用地)修建住房及庭院,同意刘荣龙户使用集体土地170平方米(旱地)修建住房及庭院,同意刘朝前户使用集体土地200平方米(建设用地)修建住房及庭院,同意黄永舟户使用集体土地170平方米(旱地)修建住房及庭院,同意王天霞户使用集体土地170平方米(旱地)修建住房及庭院,同意吴群户使用集体土地170平方米(耕地)修建住房及庭院。请相关村及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农村建房监管“五到场”要求。

附件:小寨坝镇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统计表

息烽县小寨坝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7日

附件

小寨坝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统计表

单位:平方米、米、层

序号

姓名

建房所在村、组

宅基地面积(平方米)

其中房基占地面积(平方米)

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筑层数(层)

建筑高度(米)

申请理由

备注

1

洪玲

息烽县小寨坝镇田兴村中沟组

200

120

320

3

10

拆旧建新

建设用地

2

侯一平

息烽县小寨坝镇田兴村大坪一组

200

120

320

3

10

拆旧建新

建设用地

3

刘荣龙

息烽县小寨坝镇田兴村大坪一组

170

120

320

3

10

拆旧建新

旱地

4

刘朝前

息烽县小寨坝镇潮水村蔡家寨组

200

120

320

3

10

拆旧建新

建设用地

5

黄永舟

息烽县小寨坝镇石桥村仲家坪组

170

120

320

3

10

分家无房

旱地

6

王天霞

息烽县小寨坝镇上寨村林沟组

170

120

240

2

6.9

无宅基地

旱地

7

吴群

息烽县小寨坝镇盘脚营村石宝林组

170

120

320

3

10

拆旧建新

耕地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