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永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靖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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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工作部门:

《永靖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8月16日

永靖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贵阳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息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息烽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县乡村振兴局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精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农村工作会暨贵阳贵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精神,县委农村工作会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强省会”五年行动为抓手,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筑牢底线思维,持续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过渡期内,通过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农户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

三、监测范围和对象

(一)监测范围。按照省级确定的监测范围执行监测范围,即: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按照全省2020年物价指数增幅(2.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2%)和农村低保标准增幅(5%)等三方面因素,确定的2021年的监测范围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农村家庭(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以后每年按照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年人均纯收入的测算周期以其履行认定或退出程序时间点往前推算一年。

(二)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其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具体监测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指的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指的是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的是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监测范围,但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家庭成员存在拥有享受型轿车或大中型货车及挖机等、财政供养人员、拥有商品房(或门面房)、经商办企业等情形的,原则上该户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各乡(镇、街道)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监测方式和程序

(一)监测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并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1.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防止返贫相关政策知晓度。农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可采取线下向村(居)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或线上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APP端口、省乡村振兴局官网、12317服务平台、手机二维码等方式在线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坚持集中排查和日常靶向走访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照监测范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坚持预警线索为导向,结合群众反映和部门数据比对等各种预警线索,及时靶向入户走访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由县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县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民政、人社、残联、应急、公安等相关行业部门,按照“部门筛查、统一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督办”的程序,每月归集部门预警信息,及时将预警信息录入贵州扶贫云系统,由各乡(镇、街道)开展入户核实。

(二)监测程序。新识别监测对象程序严格按照六个步骤进行。第一步:线索搜集。通过农户线上线下自主申报,基层干部定期排查和日常走访,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筛查等三种方式,以及综合媒体、信访等渠道搜集线索,建立台账。第二步:入户核实。由乡(镇、街道)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干部,对发现的线索进行入户核实,收集相关资料,初步进行返贫致贫风险研判,初步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对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及时向农户解释说明,确保群众认可。第三步: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镇村干部协助指导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填写申请书,签订承诺授权书。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第四步:村级评议及公示。各行政村(居)围绕“拟纳入监测对象”组织研判,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识别对象初选名单,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级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回应。第五步:乡级核查及公示。镇级人民政府组成核查小组对各村(居)上报的名单进行核查,填写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确定全乡(镇、街道)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名单并在乡(镇、街道)、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乡村振兴部门审定。第六步:县级审定及纳入监测。由县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抽样核查、重点审查,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有关乡(镇、街道)政府,对符合纳入监测的对象,由乡(镇、街道)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监测帮扶。在县乡村振兴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级人民政府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干部,结合监测户类型和返贫致贫风险,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建立帮扶台账,落实帮扶措施,并进行公开公示。对严重突发性事件导致农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经村级研判确认后,可提前采取帮扶干预措施,待识别程序完善后纳入监测对象。

(四)动态管理。坚持“及时有效、准确真实、动态管理”原则,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开展动态管理,包括监测对象识别、风险消除标注、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及成效。监测联系人要在纳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一头一尾”两个环节做好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工作。按照省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全县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五)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履行完“村(居)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及公示、镇级审核及公示、县级审定”程序后,才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检测帮扶。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五、完善帮扶政策

(一)强化政策支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合理使用行业部门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坚持精准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帮扶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导致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的,纳入“防贫保险”及时救助;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自主发展能力。

(三)加强社会帮扶。继续开展单位联系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重的村,干部结对帮扶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减少导致其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充分利用市级组建的“贵阳贵安乡村振兴公益发展基金”,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募捐,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村两级要充分认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意义,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坚持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镇、村一把手承担主体责任。镇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乡村振兴部门履行工作专责,加强工作督导,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行业部门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动机制。农业、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安监、人社、民政、林业等行业部门按职责落实筛查预警责任,涉及“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的部门按职责落实帮扶主责。各部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应对措施,抓好落实。各部门制定本行业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工作方案,以及针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三)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防止返贫监测识别、监测帮扶、风险消除等工作程序抓好落实,监测对象的纳入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建立一户一档,识别退出监测对象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开、公平和公正,严禁优亲厚友和提供虚假信息。

(四)强化培训宣传。围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最新政策及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于8月中旬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村民大会等时机,采取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

(五)深入排查走访。按照要求,每年至少对照监测范围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结合8月排查工作,8月下旬前完成一次全面集中排查,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联村部门,结合监测户类型和返贫致贫风险对全镇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将排查结果反馈扶贫站。

(六)严格督查考核。镇村两级对动态识别监测结果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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