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龙司镇人民政府关于镇水上交通特殊时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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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养龙司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节假日、重大集会、汛期等特殊时段辖区水上交通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自用船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水上交通节假日安全管理,努力构建特殊时段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监管能力,为养龙司镇创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重点监管领域

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游艇、渡口、码头、自用船及其他水上浮动设施以及涉水作业。

三、工作内容

一是法定或传统节假日监管工作。由镇应急值班负责人,带领两名以上值班人员到涉水村(居)巡查看自用船是否有违规载客,非法捕捞行为发生,到荆江村菜籽土渡口、小溪码头渡口巡查渡客、渡工救生设施穿戴情况,严禁渡客、渡工未穿戴救生设施启航。涉水村(居)动态监管自用船是否有违规载客、夜航,非法捕捞等行为。

二是重大集会。由村(居)向镇人民政府汇报集会规模,镇分管领导根据集会规模组织应急会商,协调资源,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资源匹配,确保重大集会期间水上交通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汛期等特殊时段等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镇应急办积极向上级部门动态掌握了解汛情、灾情,多种渠道向渡工传达,确保通知到人,并明令要求,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不得摆渡。多种渠道向自用船船主传达汛情、灾情预报,动员船主在汛期到来之际加强自用船管理,有灾害天气发生时坚决不航行。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全镇各部门、各村(居)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特殊时段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是强化督办督查。镇督查室、镇应急办不定时抽查特殊时段水上交通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形成督查通报。

三是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涉水村(居)加强特殊时段信息报送,若有特殊情况及时报镇应急办。

息烽县养龙司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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