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养龙司镇委员会 养龙司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养龙司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镇村两级河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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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为落实我镇河流段管理保护责任到人,现将我镇调整后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镇村两级河流河段(水库)河长通知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镇党委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农业工作分管领导

副  组  长: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河流(河段)河长

(一)乌江养龙司段(荆江、新桥、龙门)

1.镇级河长:镇党委书记

2.村级河长:荆江村党支部书记

新桥村支部书记

(二)息烽河养龙司段(茅坡、高硐、荆江)

1.镇级河长: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2.村级河长:茅坡村党支部书记

高硐村党支部书记

荆江村党支部书记

(三)养龙司河(灯塔、堡子、坪山、幸福、养龙司、坝上、新桥)

1.镇级河长: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2.村级河长: 灯塔村党支部书记

堡子村党支部书记

坪山村支部书记

幸福村党支部书记

养龙司村党支部书记

坝上村党支部书记

新桥村党支部书记

三、水库河长

(一)擦耳岩水库

1.镇级河长:村镇工作分管领导

2.村级河长:养龙司村党支部书记

(二)麻林水库

1.镇级河长:农业工作分管领导

2.村级河长:堡子村党支部书记

(三)钟家山水库

1.镇级河长: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2.村级河长:幸福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欧杏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启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吴美勤同志具体办公,承担河长制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中共息烽县养龙司镇委员会    息烽县养龙司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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