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龙司镇政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2-25 字体:[]

一、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1、镇政府定期向镇人大汇报一次政务公开工作。

2、涉及到全镇人民的重大事项,镇政府要提交镇人大讨论,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3、政务公开的每项内容,要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

4、每季政务公开档案经镇人大主席审核签字后方可公布。

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1、凡涉及全镇的重大事项要集体讨论决定。

2、重大事项包括干部任免、企业承包、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农业税减免等项内容。

3、参加会议人员:副科级以上干部。

4、每位参会人员要从大局利益、集体利益出发,集思广益,畅所欲言。

5、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6、集体讨论决不寒而栗事项要严格执行,抓好落实,并在全镇范围内公开。

三、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

1、在本镇决定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提前公布。

2、重大事项包括: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农业税征收减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项内容。

3、镇政府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张贴标语等形式将方案公布与众,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正式实施。

四、档案管理制度

1、专人保管政务公开档案由责任心强的负责人保管。

2、严格签字审批。每季政务公开、档案经镇长、纪委书记、人大主席签字审批以后方可公布,档案由县镇两级分别存档。

3、建立专门档案盒。每季村务公开档案,包括各办公室、各中心提供的原始材料要装订成册,放入专门档案盒中,妥善保管。

五、信息反馈制度

1、每季末下月10日前要将公开材料、半年、年终总结及时上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政务公开后,要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今年改正。

3、学习和借鉴各镇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充实、完善本镇政务公开工作。

六、目标考核制度

1、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镇各站、所、办公室和干部目标考核主要内容之一,严格考核。

2、各办公室、服务中心提供数据必须真实、帐表相符,如出现弄虚作假,迟报、瞒报等现象,办事员和分管领导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政纪处理。

3、受到县级以上检查组通报或批评,扣除政务公开具体办事人员与主管领导年终奖金的10%—30%。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