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站、所),各村委会:
《永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29日
永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精神,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四位一体管理养护体制,推进永阳街道“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加强永阳街道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为主要任务,不断提升公路管理效能,维护交通安全,构建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公路管理机制,通过推行“路长制”,形成权责清晰的县、乡、村三级路长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永阳街道农村公路整体通行能力、安全保障能力、路域环境综合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目标
2021年,根据县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成立街道路长办公室,全面推行公路路长制,建立覆盖街道、村二级路长体系。
2022年,基本建立公路路长制长效机制,实现路长制常态化,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街道辖区内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实现农村公路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五个无”。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机构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安排。
(一)成立永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总 路 长:蔡勇洪(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天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总路长:尹 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路长:刘德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先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武生(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王枫华(街道党建服务中心主任)
陈家昊(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杨廷康(街道综治服务中心主任)
胡 江(街道三级主任科员)
永阳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主任具体负责“路长制”常务工作,街道路长责任管理体系成员由党建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派出所、财务服务中心、生态和综合农业服务中心、公共安全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综治服务中心、基层党建办公室、自然资源所、公共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站、公共服务办公室和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各村参照建立本级管理体系,制定行政区内路长制工作方案,落实养护管理人员。
(二)街道路长办公室。街道路长办公室设在街道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分管道路交通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街道党建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派出所、财务服务中心、生态和综合农业服务中心、公共安全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综治服务中心、基层党建办公室、自然资源所、公共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站、公共服务办公室等部门和各村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职责
(一)路长职责
1.总路长。负责全面落实中央、部、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组织研究制定公路发展政策,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保障、目标绩效考核和部门协同推进等工作机制。每年召集不少于两次总路长办公会。
2.街道路长。对辖区内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保洁和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对责任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落实整改。协调解决公路建设所需资金、用地等问题,定期开展公路巡查,组织公路交通安全劝导,对责任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督促落实。配合交通路政执法部门管理乡道的路产路权。每月原则开展公路巡查不少于一次。
3.村级路长。村级路长为所管辖村公路路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村道养护、保洁、管理、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对本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向街道路长办公室汇报,组织做好交通安全功导工作,保护好路产路权,及时向街道路长办公室反馈发现的问题。每周原则开展公路巡查不少于一次。
4.乡村道路专管员。在街道、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农村公路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开展农村公路保护相关知识宣传。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街道路长办公室。在县总路长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县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负责本区域内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台账统计工作,统筹协调街道范围内公路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总路长办公室反馈发现的问题,组织对村路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三)路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街道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联村职责,协同推进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工作。
党建服务中心:负责对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产路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公路管理保护教育活动。负责宣传提升中小学生爱路、护路意识。按照联村职责,指导督促所联系村开展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对所联系村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负责。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村组公路公益性岗位养护人员的配备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危害公路公共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并严厉打击破坏、挖掘农村公路违法行为;打击偷盗、损坏农村公路附属设施违法行为。
财务服务中心:负责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落实相关工作开展经费,按进度落实划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生态和综合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街道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总路长办公会;加强对乡道、村道的管养工作,强化巡查;助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制止和治理沿路倾倒垃圾污染环境问题。负责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协助做好路田分家,确保农村公路基础设施不受破坏。对于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宅基地审批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息烽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方案》予以执行。按照联村职责,指导督促所联系村开展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对所联系村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负责。
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制定农村公路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明确预警信号、撤离路线、避险场所等应急避险要素,提前做好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生活保障相关装备物资的储备管理,及时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演练。负责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突出风险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党政办公室、综治服务中心、基层党建办公室、自然资源所、公共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站、公共服务办公室:按照联村职责,指导督促所联系村开展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对所联系村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负责。
各村: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按时参加街道组织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会,加强对乡道和村组公路的养护和路政协助工作,强化农村公路环境卫生和路产路权的管理,严禁在农村公路旁进行生活垃圾倾倒,严控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进行农村建房等行为,在重要公路聘请志愿者担任“民间路长”。完善爱路护路的村规民约,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注重提高公路服务能力与可持续发展。完善爱路护路的村规民约,提高农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杜绝占道经营、私设平交道口、擅自挖掘公路、擅自架埋设管线、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行为,努力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大力推进农村公路“路宅分家、路田分家”,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二)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
依托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新建公路沿线生态修复与保护,提高公路绿化率,保持路面常年整洁,边沟排水通畅,打造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改善农村公路生态环境。
(三)强化宣传监督
在农村公路显著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向社会公示路段路长和责任人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增加社会各界共建共享责任意识和共同参与意识,为农村公路路长制改革工作的推进实施创造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把推行路长制确保农村公路安全运行、维护路产路权、充分发挥服务效益、实现功能永续利用,作为践行发展新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制定本区域推行路长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路长制工作的长期发力。
(二)落实资金保障。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突出问题应急整治和推行路长制等工作经费。街道要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管理站,落实农村公路管理保护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公路日常保洁和应急维修等。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广泛宣传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教育,增强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公路管理相关规定,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爱路护路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路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农村公路各项治理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农村公路遭到严重破坏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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