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和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专题研讨活动,建立健全党工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2.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推动政府依法履职
3.及时完善权责清单。根据国务院、省级、市、县级部门权责清单编制情况,及时组织调整完善各办(中心、站、所)权责清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工作部署及上级部门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4.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数字服务”便民工程,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一表办、一站办和“跨省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6%以上。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2022年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强化“贵人服务”品牌。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依法维权投诉渠道。健全多元化纠纷机制,加强投诉举报调查、处置和反馈,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财产安全。
三、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6.强化决策程序实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管理,强化风险评估,深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项规范活动,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7.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和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县级行政管理权限的指导目录、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的指导目录,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保障。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原则,紧盯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细化执法责任,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
10.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新型犯罪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禁毒“大扫除”三年专项行动,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11.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认真按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以案释法和违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切实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2.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抓好新冠肺炎疫情的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强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应急处置等的依法处置。从严从紧、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13.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推进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灾害监测预警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14.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和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做好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六、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1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做好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工作,切实将一些德高望重、群众基层好,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员聘用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16.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民转刑”隐患和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
七、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7.形成监督合力。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长效联合监督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融合。
18.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落实《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防重大风险。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八、加强组织保障推动任务落实
19.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引领作用,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
20.制定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党工委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考试制度,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各类法律知识人才培养,逐步扩大法治人才特别是行政执法领域法治人才规模。
21.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严格依据民法典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2.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突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机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要求抓住创建时机,将街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