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息烽县永阳街道工作委员会 息烽县永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永阳街道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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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中心(站、所),各村(社区):

《永阳街道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机制》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3月18日

永阳街道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各项工作目标,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监管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县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底线思维,以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利用措施,保证耕地生产能力,全面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实现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的“双稳”目标。建立健全街道、村、组(网格)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三级责任机制,形成领导有力、联动有序、责任明确、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管理机制,实现监督管理“零距离”,全力确保街道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目标。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耕地保护,粮食优先原则。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禁耕地抛荒,统筹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目标要求,非农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明确工作责任,联村部门协同推进,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各联村部门、村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整合各方力量,构建耕地保护新机制。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跨区域协调土地管理保护工作。联村部门做好耕地保护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考核工作。村支“两委”对辖区内所有土地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原则。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督察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网,实现全过程严管严控,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机制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街道党工委书记

街道办事处主任

专职副组长:自然资源所分管负责人

副组长:街道各办、中心(站、所)分管负责人

成员:各办、中心(站、所)负责人

各村支书(主任)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暂设在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分管负责人兼任,抽调自然资源所、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管理办、督办督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财务服务中心、党政办、党建办、综治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营商环境中心、司法所等部门负责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相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注: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工作人员如因工作调动或人事调整,由其接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继续履行街道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相应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切实做到上下衔接贯通、左右协调联动、内外统筹互动。加强与县级统筹部门对接,了解涉及考核事项及相关要求。加强与街道相关部门沟通,掌握部门向上对接的工作情况及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工作调度,按照“旬调度、月评估、年考核”工作机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二)成立专项工作组组成及明确工作职责

1.耕地保护专项组

组长:自然资源所分管负责人

副组长: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成员:自然资源所

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业务人员

公共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

各村相关人员

联络员:自然资源所具体业务人员

工作职责:统筹分配上级下发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对各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变化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恢复耕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村进行整改;对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案件涉及问题严重、整改缓慢的村预警提醒,对拒不整改、故意拖延整改进度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责任人,将直接移交纪委处理;组织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断增强群众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责任意识。

2.粮食生产和种植专项组

组长: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

副组长: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各村相关人员

联络员: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业务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相关政策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农民对粮食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合理分配目标任务,组织各村签订粮食生产目标责任书,压实涉及各村粮食生产年度任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对耕地种植、撂荒耕地等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建立台账、并督导进行问题整改,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做好建房审批监管,严格遵守建房五到场,建房选址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确保辖区耕地面积不减;

做好图斑整治后续种管工作,做好一图斑一方案计划,确保整改耕地不撂荒、不抛荒;组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农业防灾减灾、病虫害防治、农机社会化服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工作,不断提升区域粮食生产能力。

3.巡查监管小组

组长:公共管理办公室分管负责人

副组长: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公共管理办公室

自然资源所

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各联村部门

各村相关人员

联络员:公共管理办公室具体业务人员

工作职责: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实行“村级自查、部门巡查”的方式开展日常管控工作。严格执法,严禁批少建多、未批先建、未批抢建、乱搭乱建,对任何形式的违法占用土地修建违章建筑,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通过村级自查、部门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或破坏土地,建立违章建筑占地巡查台账,

对经制止仍不停止违法行为和已形成违法事实产生违法后果的,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由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违法违章建筑立案查处,组织拆除,严格落实“一案一查”,并将查处拆除结果上报至领导小组。督促各村抓好日常排查、整改后续监管,台账进行动态管理,进行动态销号管理。

4.资金保障小组

组长:财务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

副组长:财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财务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所报账人员

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账人员

公共管理办公室报账人员

综治服务中心报账人员

各村报账人员

联络员:财务服务中心具体业务人员

工作职责:统筹抓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做好耕地保护整治费用、种粮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灾后重建等资金保障和支付工作。

5.信访稳控与纠纷调处小组

组长:综治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

副组长:综治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综治服务中心

自然资源所

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

公共管理办公室

各村包保片区相关人员

联络员:综治服务中心具体业务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群众信访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6.督办督查专项组

组长: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分管负责人

副组长:督办督查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

督办督查办公室

自然资源所

公共管理办公室

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络员:督办督查办公室具体业务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督查、督促各联村部门、各村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并将整改推进情况汇总后上报至工作领导小组,纳入各联村部门、各村的年终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对工作实行每月调度,定期召开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专题调度会议,听取各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巡查监管。实行业务部门联动巡查、联村部门联村巡查、各村包片巡查制度。一是自然资源所、公共管理办公室、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督办督查办公室每周至少联动开展一次巡查排查,对发现违法用地行为立即处置上报,并建立巡查台账;二是各联村部门每周至少到村开展巡排查一次,针对所发现的违法用地及乱占耕地等行为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所联系村及时整改违法占地问题和下发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按时销号;三是各村支书、主任、六职人员、组长要对辖区实行分片或分组包保,村支书、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六职人员、村民组长对所包保片区负包保责任,每周不定期开展巡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违法占地、乱搭乱建等行为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小组、联村部门,并在每周五将巡查结果汇总上报至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

(三)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群、小喇叭、村民代表大会、坝坝会等多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土地资源及矿产资源保护、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树立依法用地、合理利用资源、科学生产、科学防范的发展观念。

(四)加大督查检查。成立科级干部包片督促工作组、制定督导工作机制、考核办法,对各村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定期对各村耕地保护情况进行通报,对每季度下发图斑整治较多的村进行约谈、问责,对整改问题推进不力,态度暧昧、故意拖延的村点名通报批评及追责问责,并将通报问责情况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扣分事项。特别是发生在2020年7月3日后的新增违法,由各村自行整改处理,整改费用由各村自行承担。严禁各职能部门给无任何用地手续的地块办理任何业务,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造成重大损失(整改费用1万元以上)、严重后果(上级部门通报处置、挂牌督办等)的交由街道街纪工委按照相应职责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参加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附件:1.永阳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科级干部包片事项

2.永阳街道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工作督导制度

3.永阳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永阳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科级干部包片事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相关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事项。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包片督导方式督导,压紧压实各村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守牢街道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督导内容

(一)重点督导各村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围绕街道耕地保有面积(7335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面积(2820亩)各村总量不减,监督管理各村项目占地是否核实清楚、是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对各村违规占用、乱搭乱建等任何违法占地行为开展督促整改,每月不定期到村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调度会,压紧压实各村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意识;督促检查各村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等有关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刚性指标是否达标,是否有序、有计划稳产、增产。

(二)重点督导问题整改情况。围绕省、市、县、街道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督促所联村对新增违法乱占、乱搭乱建、私挖滥采、耕地抛荒、撂荒及上级业务部门下发的图斑整改等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如期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重点督导县委、县政府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督导方式

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及听取汇报等方式。

四、分组名单

序号

包片领导

联村部门

责任部门

督导村

1

姜震林

生态和农业综合中心

生态和农业综合中心

猫洞村

2

尹海

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立碑村

3

罗宇鹏

平安建设办公室

平安建设办公室

阳朗村

4

刘洪

退役军人服务站

退役军人服务站

南门村

5

胡江

生态和农业综合中心

生态和农业综合中心

龙爪村

6

王枫华

综治服务中心

综治服务中心

老街村

7

尹海

自然资源所

自然资源所

下阳朗村

8

王先桥

项目办

项目办

硬寨村

9

颜丽

经济发展办

经济发展办

永红村

五、工作要求

包片领导及联村部门承担督导村的督促指导工作,压紧压实各村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责任部门要派出专业骨干参加各村耕地整改的督导指导,联同村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耕地整改任务,按时销号,共同扛起担稳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大责任。做好信息反馈,每月25日前将本月重点督导情况报送综合协调办公室,整理后呈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永阳街道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工作督导制度

根据省、市、县及街道有关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会议相关要求,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有效地推进街道耕地保护监督和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发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成效,特制定本督导制度。

一、督导主体

村支“两委”、六职人员、组长

二、工作方式

采取日常督查、重点督查、重大事项督办、专项督查相结合,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会、报送材料等形式相结合开展督导。

日常督查在每周五中午12:00点前各村完成乱占耕地报表上交,重点督查和重大事项督查、专项督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三、督导内容

(一)综合方面

1.督促检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3.耕地保护整改的贯彻执行情况。

4.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各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现场检查方面

1.检查各村是否有耕地抛荒撂荒、侵占耕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

2.检查各村是否有存在违法占用土地堆放砂石、建材、工业固体废弃物等行为的情况。

3.检查各村是否有违法对土地进行硬化,破坏土地耕作层的情况。

4.检查各村是否存在违法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弃渣土的情况。

5.检查各村是否有违法占用耕地、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未办理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许可内容建设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畜禽棚舍等乱搭乱建情况。

6.检查各村在上级下发耕地保护任务目标后是否按照工作提示,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7.检查是否按要求做好已恢复耕地的后期种植管护,是否再次抛荒。

8.媒体曝光、县级相关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办、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村应加强土地监管,严禁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规占用土地,尤其是2020年7月3日过后的新增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由各村在1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整改复耕,整改费用由各村自行承担,整改标准应达到验收标准。各村在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期间,未按要求导致违法新增的、对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整改不力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在2024年1月1日过后,各村辖区内发现新增的违法乱占行为(图斑未下发前),且未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向街道报告,并及时制止和做好后续跟踪管控工作的,在街道巡查监管小组发现后,由督办督察组对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包片六职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以工作提示单进行第一次工作提示督促涉及整改的村在1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整改,在第一次工作提示仍未按时间节点整改的,由自然资源分管负责人对所在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村包片六职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职工会上公开通报后由村党组织负责人表态发言,进行第二次工作提示,连续两次提示后仍未进行整改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对该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主任诫勉谈话后,由街道纪工委按照职责、视情节轻重对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包保片区的六职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政务警告处分,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扣减年度绩效的10%。

(二)各村在上级业务部门下发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后(图斑已下发),应积极配合整改,对故意推诿扯皮、不配合、整改态度暧昧、拖延时间节点完成的村,在第一次工作提示后,未进行整改的村由自然资源分管负责人对所在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村包保片区六职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在职工会上公开通报后由村党组织负责人表态发言,在第二次工作提示后,未进行整改的村,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对该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包片村六职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后,由街道纪工委按照职责、视情节轻重对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包保片区的六职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政务警告处分,扣减年度绩效的15%。连续两次工作提示后仍然未按时间节点进行整改的村,造成上级通报、提示、挂牌督办等严重后果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讨论、视情节轻重对该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职务罢免,所有报酬和绩效从受处分次月起停发。村委会主任、包片村六职人员扣除年度报酬和绩效的各20%,同时移交至街道纪工委严肃处理。

(三)在每周上报的乱占耕地建房报表中,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各村自行按照本文规定建立分片包保台账报表,汇总后上报。如发现上报数据和实际巡查情况不符,将按照上述规定追责问责。

(四)在日常巡查中未进行严格监管,导致新增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从事非农事活动的,各村监管巡查人员需第一时间上报至街道,并立即自行组织开展拆除复耕工作,所在村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垦复耕工作并通过验收,未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第一次工作提示后,未进行整改的,直接移交街道纪工委按照相应职责从严从重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地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督查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各责任部门、联村部门和村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积极配合专项小组开展督查工作,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抓好整改落实,不得无故拖延或提供虚假材料,确保督查顺利开展。

(三)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牵头部门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结果运用

日常督查、重点督查、重大事项督办结束后,各牵头部门要将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视情况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专项督查结束后,由党工委、办事处进行通报,并作为对各责任村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3

永阳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永阳街道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护工作,完善粮食安全生产、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促进粮食生产、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联村部门、村支“两委”、六职人员

二、考核主体

永阳街道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采取百分制)

(一)联村部门、村支“两委”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粮食安全生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机构、有人员、有方案、有计划、有制度,村支“两委”、村六职人员、村民组长完成和农户责任书签订,达到“档案规范、面积准确、制度齐全、责任明确、标志无损毁”要求。(20分)

(二)联村部门、各村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教育宣传。以村对组、村民定期加强粮食安全生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有固定的宣传展板或专栏。(20分)

(三)联村部门、村支“两委”、村六职人员、村民组长责任落实,履职到位。村级每周不定期开展,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在巡查过程中,对于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新增“非粮化”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20分)

(四)联村部门、各村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监管各类非农建设、设施农业等项目用地,对未批先建、乱搭乱建行为要坚决制止,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整改一起,按时限整改销号,尤其是2020年7月3日过后的新增违法现象要做到零容忍。(20分)

(五)完成本村年度耕地保护整改销号、粮食安全生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任务;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废弃工矿、旧村庄复垦、土地开发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小流域综合整治、坡改梯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组织群众对零星未利用地、闲置废弃工矿用地开发复垦,落实集体建设项目(含村民宅基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辖区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20分)

四、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在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60分至89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程序

围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全年工作实际,参照各村年终考核方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评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纳入联村部门、村年终定级、个人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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