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息烽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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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监督,有效制止乱收费。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贵阳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版)》工作要求,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息烽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纳入本目录清单;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清单;依据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订收费文件的,按照修订后的文件执行。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变化,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

二、本目录清单不包含中央及省立项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贵阳市内凡涉及中央和贵州省立项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中央和贵州省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及《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之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附件:息烽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版)

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息烽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版)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备注
1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室内:2元/小时
室外:1元/小时
《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息烽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2024〕14号)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部门、住建部门
2 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1900-3900元/户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城市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及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费〔2011〕78号)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住建部门
3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居民2元/户·人 《关于暂定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筑价费〔2009〕54号)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
机关事业单位等,1元/人·月等 《关于暂定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筑价费〔2009〕54号)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
4 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管理费 1、电梯房1.0—1.65元/平方;2、步梯房0.35—0.8元/平方. 见各市、县文件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5 牲畜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33元/头 《贵阳市物价局、贵阳市商务局关于调整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筑价费〔2012〕23号)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
备注:
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纳入本目录清单;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清单;依据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订收费文件的,按照修订后的文件执行。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变化,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
二、本目录清单不包含中央及省立项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贵阳市内凡涉及中央和贵州省立项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中央和贵州省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及《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之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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