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工作取得一些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工作
按《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15〕1984号)文件精神,我县2016年1月平台正式运行来,截至2019年11月5日,共网上申报立项类项目509个,计划总投资2951804.68万元,备案类项目,651个,计划总投资9427329.06万元。
二、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按照《贵州省政府定价目录》《贵州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贵阳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我县共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住宅小区除外)、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收费)、牲畜定点屠宰服务收费、保障性住房及其物业费、供气、供水、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8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有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牲畜定点屠宰服务收费、供气收费、供水收费4项。
一是我县在落实上述收费项目过程中,按照《贵州省政府定价目录》《贵州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贵阳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按照年度编制我县《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同级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要求各执收单位在同级政府或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进行收费。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12315价格举报电话。目前,我县共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8项,其中涉企的收费项目4项。
二是根据《贵州省政府定价目录》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政府定价,确定收费标准,经过公示后行文执收单位,进行收费,并要求执收单位在同级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进行收费。
三是有关国家和省涉及减免、调整和规范经营服务收费的政策文件下达我县后,立即将文件转达县内各执收主体单位,并要求各执收主体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收费,并做好收费公示,未经公示,不得进行收费,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12315价格举报电话。
四是切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要求县内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事业单位提供行政审批作为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其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五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经过梳理,我县有社会团体51家,没有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在治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方面,严格执行《贵阳市发展改革委贵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的通知》(筑发改体改〔2017〕561号)文件精神,并转发了《贵阳市发展改革委贵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的通知》的通知(息发改通〔2017〕20号),要求县内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模板,通过系统做好收费公示,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系统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进行集中公示,我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单位共计9家,其中4家商会未实行收费;2家商会收费属于自愿原则,支出情况是内部服务管理费、光彩事业费支出;3家协会收费标准是按照协会规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采取自愿入会、自愿缴纳会员费的方式进行收费。
六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2018年以来,省发改委共出台了三次降价文件。第一次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8〕496号),从2018年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平均降低1.91分。第二次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8〕737号),从2018年5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平均降低0.7分。第三次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8〕1044号),从2018年7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4.46分。上述三次降价,总计降低电价平均每千瓦时7.07分钱。
2019年以来,省发改委共出台了两次降价文件。第一次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我省单一制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9〕352号),从2019年4月1日起,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目录销售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2.23分。第二次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我省单一制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9〕487号),从2019年7月1日起,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目录销售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4.17分。
以上两次降价,总共降低电价平均每千瓦时6.4分钱。上级文件出台后,我县及时将文件转发县供电局抓好落实,并要求在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2018年—2019年,我县已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任务。
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信用网站建设情况。一是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贵州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和信用网站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7〕129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新增网站域名审核表+处理笺(省审核)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深化改革运用大数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诚信中国(贵州息烽)网站。二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明确“原则关停区市县信用网,但确需工作需要且能做好维护的也可保留”以及2019年3月27日市委办公厅组织召开的关于信用中国(网站)建设工作会建议“原则关停区县信用网”等会议要求,我县已于2019年4月30日前关停并注销该网站及域名。
(二)积极开展信用领域联合整治。根据《息烽县2019年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于2019年3月,同金融办、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涉金融领域失信大排查,经排查,我县有1家涉金融领域失信企业,针对企业的失信行为,县金融办向该企业发放了《涉金融领域失信行为告知书》《涉金融企业失信整改通知书》《涉金融领域失信行为修复信用承诺书》,并督促该企业对失信行为及时进行整改。
(三)加大“诚信建设”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银行等多家单位参加“诚信建设万里行.贵阳站”活动,学习记录典型经验和亮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领域的宣传活动,建立我县信用建设的良好形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职责加强市场巡查工作,摸清底数,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台账,便于更好指导我县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
二是强化收费检查,要求我县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计费单位、举报电话12358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价格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三是按计划完成清理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工作,督促各部门下属单位结合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如发现不合理的中介服务收费,要求尽快提出具体的减负方案,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标准偏高、金额较大、节余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四是推进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归集完善。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依法依规记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组织在各地区、各领域的信用信息,加大食品药品、金融、法院等单位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推动信用信息征集共享。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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