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把第一责任扛起来。
一是局党组充分发挥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将普法工作做实做细,在全局形成“一把手”负责、分管负责人主抓、各科室协调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二是通过局党组会、职工会等方式研究推进法制建设工作,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法治要求安排相关工作;
三是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扎实有序地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推动法制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坚持统筹推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一)抓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工作。
按《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15〕1984号)文件精神,我县2016年1月平台正式运行来,截至2021年12月14日,共网上申报立项类项目818个,计划总投资7006853.39万元,备案类项目1024个,计划总投资11865223.66万元。
(二)全面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一是按照《贵州省政府定价目录》、《贵州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贵阳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我县共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住宅小区除外)、保障性住房及其物业费、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收费)、牲畜定点屠宰服务收费、供气、供水、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等16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有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牲畜定点屠宰服务收费、供气收费、供水收费4项。在落实上述收费项目过程中,按照年度编制我县《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同级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要求各执收单位在同级政府或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进行收费。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12315价格举报电话,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变化,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规定目录清单之外的经营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政府定价,确定收费标准,并在同级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要求执收单位在同级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进行收费。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有关国家和省涉及减免、调整和规范经营服务收费的政策文件下达我县后,立即将文件转达县内各执收主体单位,并要求各执收主体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收费,并做好收费公示,未经公示,不得进行收费,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12315价格举报电话。不定期对我县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中,各执收单位都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了收费公示情况清晰,没有发现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情况。
四是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中,没有发现我县行业协会商会有乱收费情况发生。切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要求县内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事业单位提供行政审批作为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其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三)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配合市发改委加强信用平台建设。加强数据收集和更新。按照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组织全县30余家部门召开“息烽县2021年信用信息数据归集专题协调会”,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数据归集工作进行安排。完成2021年第一、二、三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工作。统筹各部门结合各自“权责清单”迅速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目录的基础数据收集、公开工作,将各类法人及其他组织登记备案信息、有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数据实时录入更新。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回顾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还需巩固提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虽已进入常态化,但应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不足;二是开展系统性、全局性的普法宣传工作的全面统筹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查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本局职能职责,开展依法行政。
一是按照国务院积极推进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出租车运价改革、旅游市场价格改革、电力电价等的改革工作,对具备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遵循由企事业单位公平、合法、诚信原则自主定价。
二是按照《政府定价目录》规定,按照程序依法制定好我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把管理好通胀、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物价工作的首要任务。根据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变化,对我县《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同级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是推进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归集完善。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依法依规记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组织在各地区、各领域的信用信息,加大食品药品、金融、法院等单位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推动信用信息征集共享。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