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18年)

发布时间: 2018-03-28 字体:[]

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原则。

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职能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

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府信息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二、公开内容

一是重大事项决策,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等。

二是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三是机关职责、工作职能和范围,办事程序和要求、办事时限和结果等。

四是机关服务承诺,以及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五是其它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公开形式

一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局办公楼层外设置固定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布本局对外公开内容。

二是通过网站公开。适应信息网络化的发展,通过息烽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在互联网上作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通过会议、文件及其它各种形式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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