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1-02 字体:[]

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范围及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

政务信息、舆情信息、约稿信息及综合调研类信息报送情况

三、考核时间

信息考核工作于每年年终进行,考核时间范围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四、考核任务

(一)政务信息任务

各科室每周上报政务信息不得少于1条(约稿信息除外)。

(二)舆情信息任务

各科室每月上报舆情信息不得少于1条。

(三)简政放权信息任务

综合执法科、物价管理科、项目管理科、投资管理科每月上报信息不得少于1条。

(四)调研信息任务

每月科室上报综合调研类信息分配如下:

1月:局办公室、体改规划科

2月:项目管理科、物价管理科

3月:粮食管理科、投资管理科

4月:体改规划科、综合执法科

5月:局办公室、物价管理科

6月:投资管理科、粮食管理科

7月:项目管理科、体改规划科

8月:局办公室、综合执法科

9月:物价管理科、投资管理科

10月:综合执法科、项目管理科

11月:局办公室、粮食管理科

12月:项目管理科、体改规划科

五、考核标准

1.政务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占全年综合目标考核分值5分。局办公室每周对各科室信息工作报送情况进行公开。

2.上报的信息被县委办、政府办或县级其它宣传媒体采用的,每条加5分;被市级宣传媒体采用的,每条加10分;被省级宣传媒体采用的,每条加15分;被国家级宣传媒体采用的,每条加20分。调研信息翻倍。完成约稿的科室每次加1分。

3.信息工作出现以下情况的进行扣分直至0分。

一是未按照规定内容和规定时间报送信息的,每少报1条政务信息扣5分,每少报1条舆情信息扣5分,每少报1条简政放权信息扣5分,每少报1条综合调研类信息扣10分。

二是约稿信息出现迟报、漏报的,扣10分。

三是信息失实或数据不准确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减年度信息采用分值10-50分,并进行全局通报。

四是上报的信息严禁抄袭,凡发现有抄袭现象均退回重写,严重者扣减目标分值10分。

本办法自2018年1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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