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24年)

发布时间: 2024-05-08 字体:[]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监督本单位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结合实际,制定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制度。

一、公开原则。

一是要突出重点。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运用职能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

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府信息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政府相关要求的时间为基本更新周期,并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作不定期的调整。

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二、公开内容

一是机构概况。包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分工等;

二是重大事项决策,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等。

三是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四是法规文件、计划总结、财务信息等。

五是其它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公开形式

一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局办公楼层外设置固定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布本局对外公开内容。

二是通过网站公开。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通过息烽县政务门户网、微信、微博等方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是通过会议、文件及其它各种形式进行公开。

四、信息上传程序

根据息烽县电子政务及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单位制定本单位信息上传程序如下:

(1)根据政府《目录》要求,由我局政务信息管理员起草上传文本;

(2)由起草人将起草文本报送局分管负责人审核;

(3)经审核同意并签字后,形成终稿上传。

五、相关责任

依申请公开上传的信息,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文件,凡弄虚作假者,将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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