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7日,贵阳市息烽县流长镇李安寨村李安寨组突发山火。
经查,系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60岁,息烽县小寨坝镇人)于案发当日在流长镇李安寨村李安寨组山林中将尚未熄灭的烟头掉落而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136.4亩。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禁火令的有关规定,自觉杜绝违规用火。对违反防火规定,引发火灾的,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息烽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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