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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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现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张宗玉(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叶维明(理事会主任):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服务科、县供销社社员股金服务部(含县利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供销社会计服务公司、息烽利民农村产权综合服务公司。

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何艳(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主持监事会全面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综合改革、督查、帮村扶贫、社有资产管理、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工青妇等工作。

分管理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社有资产管理科、基层管理办公室(含永阳供销社、九庄供销社、息烽兴盛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息烽康弘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刘  海(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负责合作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项目建设、电子商务、产销对接、财务管理、乡村振兴、统计等工作。

分管计财科、合作经济发展科、县供销社总公司、县农资日杂公司、县利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县土产公司)、县月亮口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县供销养蜂农民专业合作社。

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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