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因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现将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张宗玉(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叶维明(理事会主任):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服务科、县供销社社员股金服务部(含县利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供销社会计服务公司。

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袁红友(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负责合作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财务管理、产销对接、项目建设、统计等工作。

分管计财科、合作经济发展科、县农资日杂公司、县月亮口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息烽利民农村产权综合服务公司。息烽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县供销养蜂农民专业合作社。

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张宗玉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何  艳(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主持监事会全面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综合改革、督查、社有资产管理、工青妇等工作。

分管理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社有资产管理科。

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刘  海(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负责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

分管县供销社总公司、县利民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县土产公司)、基层管理办公室(含永阳供销社、九庄供销社、息烽兴盛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息烽康弘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网站声明|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