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贵阳贵安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贵阳贵安“四城”联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中关于“2023年协同转化科技成果80项”任务要求,确保2023年贵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贵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科技成果及科技成果转化要义
本方案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成果转化项目)是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之一,由在贵阳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承担,重点支持购买、受让、作价入股、自主研发科技成果在本企业实施转化。以项目承担单位投入为主,以市级财政科技投入为引导,并在一定期限内实施转化。
二、成果转化项目目标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
2023年主要围绕新能源汽车、磷化工产业、铝及铝加工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健康医药、生态特色食品 、先进装备制造、软件信息服务业、农业、旅游业等领域,实施成果转化项目50个以上,由市、区(市、县、开发区)两级联动共同推动优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各区(市、县、开发区)科技部门负责按属地分区域筛选推荐成果转化项目,挖掘培育、筛选推荐项目数量不少于75个。各区(市、县、开发区)科技部门目标任务详见附件《2023年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任务分解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成果处
1.按程序分批次发布成果转化项目申报通知,并对接相关业务处室和各区(市、县、开发区)科技部门作好项目申报宣传工作。
2.走访调研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收集梳理技术成熟度较高的科技成果,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供需对接活动,为受让、购买、作价入股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的企业申报成果转化项目做好服务。
3.负责项目申报、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成果转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综合管理、监督、评估。
4.制定贵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发布绩效评价通知,建立完善“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二)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外专处
结合本处室管理的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科技人才项目),分行业领域梳理出近五年来在研和通过验收项目产出的或调研掌握的科技成果,筛选出已推广应用和未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摸清已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产业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对未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进行培育,筛选出价值较高的科技成果,匹配、嫁接企业创新需求,指导企业凝练成果转化项目。
(三)对外合作处
负责数博会领先科技成果奖项目引进跟踪服务,指导企业申报成果转化项目。
(四)战略处、法规处、资配处职责分工
战略处负责项目相关环节评审专家抽选工作,法规处、机关纪委负责监督评审过程,资配处负责落实专家评审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等。
(五)贵阳生产力促进中心
1.按照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申报、项目审查、实地考察、立项评审、中期检查、验收、评估及跟踪等服务工作。
2.对已实施结束的成果转化项目,按照综合绩效评价要求,组织科技局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并指导撰写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在贵阳市辖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作为参与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其所属科研人员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员依托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范围:项目实施主要围绕新能源汽车、磷化工产业、铝及铝加工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健康医药、生态特色食品、先进装备制造、软件信息服务业、农业、旅游业等领域,突出自主研发、购买、受让、引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三)项目申报要求
1.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项目实施周期1年(从签订项目合同之日算起)。
2.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4.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应通过技术成熟度评价,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度需达到4级及以上。技术成熟度按《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GB/T22900-2022)、《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实施指南开发研究项目》(GB/T41621-2022)执行。
5.项目承担单位按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进行申报,自筹匹配资金与市级财政科技资金不低于3:1比例。
四、经费保障
(一)根据《贵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及时拨付支持资金。
(二)符合贵阳市科技创新引导基金投资方向的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申报项目,择优推荐科技创新引导基金支持。
五、项目验收和综合绩效评价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根据合同约定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体现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整体效果。
(一)任务完成方面,主要评价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成果效益、人才培养和组织管理等。项目实施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对提升产业发展或推动社会进步达到的效果,在经济效益或社会、生态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
(二)经费管理使用方面,主要评价承担单位项目资金拨付及自筹资金到位、预算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经费开支合规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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