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工信局办公室名义上报或行文的文件,涉及重大事项或全局性工作,由工信局办公室主任把关后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发或上报。
2.以其他职能科室名义上报的报告、请示或其他材料,须经科室负责人把关后,送局办公室规范,再送园区分管领导审定报主要领导签发。
3.工信局上报信息,涉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的,由各分管领导把关后,送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上报;常规信息由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发上报。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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