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文处理
1.外单位来文由办公室签收、登记。
2.分发范围明确的公文,按规定分发给相关责任人,签字阅办。分发范围不明确的,由办公室拟写公文处理签,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送相关领导阅处。
3.领导有批示的文件,按领导批示意见及时处理,办公室做好转办工作。
4.办公室作好转办文件的催办和办理情况的督促反馈。
5.公文处理完毕作好材料归档。
6.公文流转过程中要做到及时、限期完成。
(二)公文制发
1.责任科室起草公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文稿(含公文格式)后附公文处理签送办公室核校。
2.办公室核校文字和格式后填写处理意见(含是否行文建议),送分管领导阅处。
3.分管领导提出修改意见后送办公室修改,由办公室或分管领导送主要领导签发。
4.办公室按领导签发意见印发文件。
5.公文处理完毕后办公室作好材料归档。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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