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发展、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县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息烽经开区范围内在建项目联系责任,特建立“县级领导+部门领导+责任人员”的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工业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有效扩大工业投资,力促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联系责任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项目为重、项目为大”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大项目建设过程服务,按照经开区各县级领导工作分工及工作重点,结合项目投资强度、建设所在地、投资属性等对工业集聚区内在建项目进行“1+1+1”联系包保,即一名副县级领导+一名科级领导+一名具体资料员。
二、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
建立县级领导领衔的项目帮扶机制,着力加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阻力的统筹协调解决力度,期间联系领导及工作人员要经常性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全程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努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履职尽责,促使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
为切实解决近期暴露出的项目建设安排落实不力、责任压实不够、情况掌握不准等问题,在此明确:一是息烽工业集聚区范围内在建项目均由息烽经开区统筹协调服务,建成投产项目均由县工信局协调服务;二是工业集聚区内招商项目前期服务工作和企业自建项目均由经济发展局负责统筹服务,自建项目直至建成完成。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分工确定统筹协调服务责任。四是每一个联系项目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和联络员,负责收集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填报相关表册、拟写项目进展汇报材料等。
四、进一步落实对口责任
结合各局、部、办工作职责要保持与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系,协调项目建设单位等推进项目选址、备案、用地、能评、水保、施工、安评等手续。原则上规划建设局负责对口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委办、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等部门;经济发展局负责对口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投促局等部门;应急管理局对口县应急局等部门;财政金融局对口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等部门,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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