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关于建立息烽县工业工业集聚区获得电力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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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各部门、息烽供电局:

为满足息烽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对电力的需求,促进园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电能质量,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单位与息烽供电局共同开展企业供电保障服务实际情况,现将《关于建立息烽县工业集聚区获得电力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机制

1.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组长由息烽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息烽县供电局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成员由双方涉及的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相关联络人员结合实际需求另行明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息烽供电局市场营销部。

2.建立长效信息沟通机制。建立息烽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与息烽供电局的长效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联系,把招商引资情况、落户企业的建设项目进度、企业用电需求及电网供电问题相互传达,以便为息烽县集聚区电力用户提供更好的供电服务,为工业集聚区电力建设提供支撑意见。

3.由息烽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会同息烽供电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业园区进行实地走访,实时了解工业园区各企业的用电需求、用电规划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为企业解决用电难题。

二、责任分工

(一)息烽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开展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同步开展园区电网规划,预留电网建设项目的用地和线路走廊,加强保护。

2.确保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建设计划和电网规划的持续性,如需进行调整,应提前半年通报供电企业,避免电网规划大调整和已建线路的二次修改,造成重复投资。

3.协调县相关部门对电网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操作手续,最大限度推动工业集聚区电力保障项目快速建成投用。

4.结合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及建设情况,提前了解统计企业用电需求相关参数,与息烽供电局共同谋划开展工业集聚区电力保障工作。

5.协调相关属地乡镇落实电力保障项目建设属地协调职责,保障项目有序实施投用。

(二)息烽供电局职责

1.协助和指导息烽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做好供电规划工作,落实电网建设项目和用地需求。

2.适度对掌握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获取客户用电需求。

3.为加强息烽县工业集聚区用电指导和用电服务工作,成立供用电服务专班,专班成员由息烽供电局相关人员组成,向息烽县工业集聚区相关用户提供专项服务。

息烽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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