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化工园区)实施封闭化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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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园区内人、车管理,根据《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贵州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及有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8月30日0时起,对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化工园区)实行封闭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封闭化管理范围:东至兰海高速、南至县道X180、西至息烽河、北至江都高速,面积9.59平方公里。

二、封闭化卡口设置:共6个卡口,从北到南依次为吴二寨卡口(综合卡口)、磷化工大道卡口(综合卡口)、化肥公司4号卡口(综合卡口)、化肥公司3号卡口(普通卡口)、化肥公司2号卡口(普通卡口)、化肥公司1号卡口(综合卡口),危化车辆须经综合卡口通过。

三、危化车辆线路设置:(1)经磷化工大道卡口可至贵州磷化开瑞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开磷息烽合成氨有限公司、贵州航盛锂能有限公司等企业。(2)经化肥公司1号卡口可至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3)经化肥公司4号卡口可至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贵州氟硅科技有限公司。

四、人车通行制度:按照“人、车”分流原则实行登记申报制度,园区工作人员通行手续由所在企业统一办理;其他有关车辆、人员实行预约登记制;与园区生产经营无关车辆、人员原则上禁止进入园区。

五、车辆管理制度:化工园区内各企业应加强对进出本厂区危化车辆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车辆装卸货时间,到厂即卸货、卸货即走,避免形成危化车辆聚集,危化车辆不得长期或跨昼夜停留在园区,时速不得超过30KM且凌晨0点-6点不得进入园区。园区内所有车辆须按要求有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

六、其他事宜:违反息烽县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及故意损坏封闭化管理设施的,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进出园区车辆、行人积极响应、全力配合。咨询电话:0851-87713019。

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息烽县交通运输局

息烽县应急管理局

息烽县公安局

小寨坝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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