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现将《息烽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19日
息烽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贵阳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贵阳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数据平台的通知》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面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数据平台,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提升安全监管与事前预防能力,促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构建隐患排查动态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息烽县高质量发展及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交通运输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数据平台的责任主体,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安全”要求,根据管理权限和行业实际,全面组织推进管理范围内的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城市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 11月30 日前)
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方案,按照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全面启动,推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
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系统培训,在本行业领域推广使用隐患排查大数据平台。2022年6月底前,对规模以上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城市公交等重点领域全部应用隐患排查大数据平台。
(三)总结提高、推广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各单位、各企业要及时总结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进展情况,推广交流先进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排查工作的薄弱环节,同时,要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效,逐步实现本质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企业要正确认识到,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体系是国家、省、市、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和措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强力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统筹谋划;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组织实施;业务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真抓实干、有序推进,狠抓落实。
(二)强化培训指导。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编制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抓好师资队伍,采取现场观摩学习、集中培训、上门授课、咨询答疑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的培训。尽快培养一大批既懂管理方法、业务流程,又能利用平台实施有效监管的行家里手,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有效开展。
(三)强化执法,统筹推进。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和部署,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强化工作措施,依法依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并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大数据平台,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及时督导,严格考核。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情况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积极协调专业人员,帮助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要进行通报、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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