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息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息烽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认真开展2022年息烽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息安办通〔2022〕31 号)等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把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推到安全生产第一线,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向高标准看齐,向零事故零伤亡努力,做到真查、真改、真落实,确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总结息烽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为息烽县“强省会”工作提供安全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一)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0日(部分活动延长至2022年年底),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1.在县客运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上悬挂有关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标语横幅(5月31日前悬挂完毕)。在县客运站进出站口或醒目位置分别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展板,悬挂2条宣传标语,利用候车室LED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县运管所、执法大队)
2.在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客运、驾驶培训等企业场地和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利用出租车顶灯、公交车车载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内容(5月31日前布置完毕)。(责任单位:县运管所)
3.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对重点设施、设备和生产经营场所布置、更新、补充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和安全标语,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专刊等,每单位悬挂标语或者海报不少于2条(幅),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5月31日前布置完毕)。(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各交通运输企业)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抓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单位、各企业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培训、专题研讨、主题宣讲等,多形式推动学习宣贯向企业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回头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要贯彻落实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各项要求,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真正落实到位,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真正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2.抓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贵州省六十条具体措施学习宣传贯彻。
(1)开展走进直播间活动。各单位、各企业要积极参与县安办和县级媒体组织的走进新闻报道和直播间活动。
(2)开展“安全大家谈”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围绕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贵州省六十条具体措施,主要领导要开展一次安全宣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开展一次“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活动,企业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形式,组织一线职工开展一次互动讲安全。
(3)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单位、各企业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打非治违”、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等具体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贵州省六十条具体措施落地落实落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3.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要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积极参与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一次覆盖息烽县各部门各乡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各单位要组织本行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工作。二要举办一次知责履责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展“带头履行安全责任”活动,签订《贵阳贵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承诺书》,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要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各企业要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事故调查报告学习研讨等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2)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要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方面,加大典型案例剖析和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3)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各单位、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隐患集中展示”等自查互查活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调动企业职工参与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推动巩固安全隐患整治“清零”成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完善“三张清单”,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落实隐患治理整改责任,公开隐患类别、防范措施、防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开展专项检查,逐个场所、逐类风险、逐项隐患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风险隐患清单,跟踪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4)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含我县公交车突发事件应急综合演练),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通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自救)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并严格事故报告,确保科学高效开展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4.开展“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强化警示教育
(1)组织开展典型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时间为2022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行”专题行、网上行等活动。围绕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领域,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加强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将《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贵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宣传海报及本地本单位举报奖励办法在宣传栏、公示栏或醒目位置张贴,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内部职工通过12345热线积极举报。并按照《贵阳贵安安全生产领域举报事项处理奖励操作细则》,配合抓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举报事项受理、转办、处理、回访、办结等流程建立闭环管理台账。烘托“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打非治违人人参与”的氛围。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5.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全覆盖大宣讲“五个一”和大学习大宣讲大警示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全覆盖大宣讲“五个一”活动。一是开展“敲一次门”宣传活动。要立即行动起来,敲一次生产经营单位的门,深入到每一家企业面对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企业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传递和压实到每家企业。二是开展送一封信签字活动。各单位要《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致贵阳市贵安新区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在开展“敲一次门”宣传活动时亲自送到每一家企业主要负责人手中,并传达信件中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三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单位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贵阳贵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承诺书》。企业要组织员工开展一次“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等安全生产主题承诺活动。四是开展一次大宣讲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各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息烽县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等重点工作内容,深入剖析一批近年发生的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引导社会各方强化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五是开展一次警示。组织员工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和《贵阳市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交流讨论,认真对照反思检查,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主动抓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主管部门和企业要以本行业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反思讨论,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近两年来受到警示约谈的部门、企业要在6月组织开展“反思事故,汲取教训”回头看专题讨论。(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6.深层次开展分析研判,常态长效再巩固再拓展。
(1)全面强化“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稳扎稳打、常态长效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力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责任层层压实,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切实把工作落实在前、把风险控制在前、把事故防范在前,努力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2)各单位、各企业要针对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国家、省、市、县督查发现的和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梳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企业,采取“定向体检会诊”的模式开展系统性、针对性、专业性安全检查,形成“定向体检会诊”报告和问题清单,逐条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以更高标准抓牢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提炼总结科学有效的经验性材料,形成一批可推广执行的制度成果并推广执行,切实改善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质效。(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7.“安全生产月”启动日活动
(1)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动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责任单位:局安全科)
(2)在6月1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部署会、承诺宣誓、述职培训、讲座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微博、微信发表发安全生产主题文章,通过电视、LED 显示屏等平台在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安全知识,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扩大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氛围。(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8.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开展集中宣传。在严格遵守本地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在6月16日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咨询日活动。二是开展创新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加“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积极参与省级的线上活动和各类展示。(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积极参与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3)持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发起的“安全生产进万家”微博话题。加强协调联动、资源统筹、力量整合和渠道共享,分类指导安全宣传“五进”,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进”、水上交通安全“五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9.组织参加“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竞赛活动
按照国家、省在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新安法知多少”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交通运输企业,通过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链工宝APP等平台参加竞赛。(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创新推进,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防控要求,科学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指导,提高活动针对性、时效性,不可贪多求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掌握相关动态,发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活动中的亮点、特色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推广。各单位每周四12:00前将本周的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简报及《息烽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安全科。报送信息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做到主题鲜明、标题简明、文字精炼、数据充实,保证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性。
(三)各单位于6月1日15时前报送宣传氛围营造和首日活动情况(要收集报送本单位和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标语、横幅、LED宣传情况并附照片);6月17日10时前报送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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