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2年7月21日
息烽县交通运输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压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我县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贵阳贵安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息烽县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精神,从2022年7月至10月,在息烽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打非治违”集中攻坚为有力抓手,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领导监管责任、夯实城市火灾防控基础、改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条件为着力点,以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省督导组、市检查组交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为导向,坚决纠治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使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党的二十大提供安全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息烽县交通运输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莫鹏(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英(局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
谢波(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兴奎(副局长)
周伦波(副局长)
成员:刘海厚(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负责人)
李发奎(县公路管理所所长)
吴熹(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邓文飞(局办公室负责人)
皮仕山(县工程技术管理站工作人员)
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科,周伦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调度、通报、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领域防范
强化重点场所领域火灾隐患风险治理,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消防管理水平。各单位、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切实做到检查取得实效、整改形成闭环、制度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行业火灾防控工作,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排查评估,整改安全隐患,建立档案台帐。重点检查客运场站、水路运输、道路客运、旅游包车、码头渡口、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企业)
(二)加强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1.道路运输消防安全方面。一是运输企业落实车辆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严防危险品上车出站。二是城市公交、重点公交场站设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驾驶员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知识培训情况等。三是城市公交运营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公共交通突发事件的消防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防范处置能力提升。四是内部加油(气)站、汽修厂喷漆车间、抛光车间等易燃易爆场所和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防爆要求,防雷、防静电设备是否齐全并按时检测确保有效,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和药剂储备等是否充足且完好有效。(责任单位:县运管所、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
2.交通基础设施消防安全方面。一是要建立桥梁安全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公路管辖桥梁下是否有非法堆积物、违法搭建设施等行为,穿跨越设施特别是油气管线、涉路施工场所以及办公场所等处的消防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县公路所、工程技术管理站)
3.电气消防安全方面。一是重点检查交通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环节等方面。二是要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查等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企业)
4.公路工程建设方面。一是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对电焊、氧割等明火作业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定确保安全,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开具用火证,并配备灭火人员和灭火器材。二是加强施工材料管理,施工材料应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三是加强施工场内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管理,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责任单位:县公路所、工程技术管理站)
(三)加强行业内部消防安全治理
各单位、企业要重点检查内部用电、用气和消防设施、设备情况等,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要认真部署各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提升企业负责人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内部消防措施,保卫组织健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促进企业内部消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部署企业内部开展消防自查和整改工作。重点治理:一是消防网格化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宣传氛围是否营造到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是否存在缺失或失效,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对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并记录存档。二是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停车场等场所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无明火、大功率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多合一”场所。三是人员密集场所明火使用是否管控到位,“多合一”场所存在违规住人现象。四是公共交通、车站、渡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制度落实,消防设备安全检查、保养、维护等情况。五是车船是否按时例保例检,随车船消防器材是否充足且完好有效。六是变电间、配电间是否门窗齐全、及时上锁,是否设置防止小动物进入措施,是否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七是组织集会、会议、庆典等重要活动严格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和安全检查,制定有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保障预案等。(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企业)
四、阶段部署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7月21至7月25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26日至10月20日)。结合《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息烽县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场所,督促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经营业主及工程建设单位、道路(水上)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企业、汽车驾驶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企业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建立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行督查督办,定期深入一线调度、研究、督查和指导排查整治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不分阶段,立即组织同步开展。
(二)强化追责问责机制。对重点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要予以通报批评;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作风不实、整改不力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将进行通报、约谈、警示、曝光,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责问责。
(三)强化沟通联络机制。自2022年7月起至2022年10月,局属各单位要于每周四中午12:0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2022年10月15日前将整体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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