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119消防宣传月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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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贵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119消防宣传月相关工作的通知》《贵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119消防宣传月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119消防宣传月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利用多渠道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

四、重点任务

(一)各单位、各企业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扎实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月相关工作。

(二)各单位要落实好全员教育培训“四个一”活动,即悬挂一条消防宣传标语、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并指导企业同步开展“四个一”活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在醒目位置设置火灾风险分布图,设置宣传专栏橱窗,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图等方式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三)各单位、各企业要开展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检查用火用电是否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有无违规动火、电焊作业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客运站、码头、办公楼堂馆所、公路施工民工驻地等重点领域、部位的检查排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加强整改治理,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利用车站、电视屏幕、车载视频、LED屏、出租车顶灯等多媒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标语、法律法规、应急知识等;县客运站要张挂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标语。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人人遵章守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冬春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载体。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迅速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策划组织特色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参与到消防宣传活动中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工作总结及信息报送。各单位、各企业要将活动开展具体情况、典型做法、取得好的效果和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各单位将总结的文字材料、相关视频图片等材料于11月27日前报局安全科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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