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息烽县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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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现将《息烽县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4年9月11日

息烽县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批示、部署,确保我县交通运输领域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有效防范息烽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发生,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2024年中秋、国庆节创造平安、稳定、有序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息烽县交通运输领域2024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莫鹏(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波(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文飞(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郑兴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吴熹(县公路管理所所长)

杨学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蒋光胜(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

皮仕山(县交通运输局规划科负责人)

刘孝念(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科,邓文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2024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上交通、公路管养、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突出“两客一危”车辆、船舶、农村公路挂牌督办隐患路段治理等重点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留盲区、不落死角、不走过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台账,做到风险隐患情况清、底数明,隐患整改治理到位,重大隐患实行倒排工期、销号处理;要强化监管执法,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等手段,切实保障监管执法效果。

(一)道路运输领域(责任单位:县公路运输运管所)

1.管好从业人员。一是运输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安全带使用、消防器材使用、中途旅客乘车行包检查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纳入教育培训学习内容;把好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严格驾驶从业人员资格审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上岗,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监管;驾校要持续强化对教练员和学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教练员按照规范操作进行培训。维修企业要强化对技术工人的培训教育,按照职业规范尽职尽责对车辆进行病害处理,并对客户车辆进行预警和告知制度。二是县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对进站旅客行包的安全检查,杜绝携带危险品和其他违禁品乘车;严格执行首发班例检和“双签字”制度,认真开展车辆例检,杜绝病车营运;对出站车辆,要严格例检是否存在超员现象,乘客有无系好安全带等,对超员出站的,一律责令整改,对未系好安全带的,要督促乘客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后方可放行。三是要发挥运用好企业北斗卫星监控平台作用,对车辆运行状态进行全面检测,杜绝驾驶员中途超员、超速、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拨打手机、吸烟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规定从重处罚。

2.管好运营车辆。加强客运班线车、旅游包车、出租车、公交车、教练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进行车辆技术、安全设备的检查和二级维护,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营运,严厉查处营运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行车动态监控系统,非法改装、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公交车安全检查力度,杜绝乘客携带违禁品乘车行为。

(二)水上交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是加强水路客运风险防控,督促指导涉水地方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和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各水上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查排查船舶安全技术状况、水上救生设施设备配置和使用等情况,切实提高水上运输事故防控能力。二是把好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违章冒险航行、非法营运、非法载客、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违章追越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与气象、水务等部门工作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向从业人员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提前停航停运等有效措施防范事故风险。

(三)公路管养(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所)

1.加强在役桥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存在重大风险的应立即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短时不能消除的,应设立相应警示标志,必要时配合公安部门强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2.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确保年度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加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排查治理缺少标识标线、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安全风险隐患。

3.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隐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限时整改销号。

(四)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所、局规划科)

统筹好速度、效益、安全、质量之间的关系,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在建交通工程施工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加强高填、深挖等重点施工场所的检测防控,完善警示和防护设施。要注重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工人住地及生产生活区域的检查,对有可能发生险情的,要提早迁移、做好防范。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施工班组及个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对相关设备要定期保养及维护。

(五)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局各部门)

一是县运管所、县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客运站要落实好车站、码头等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办法》《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理清职责,加强对候车大厅、车辆停车场、例检台和码头等消防设施、消防隐患的排查治理,严防火灾事故。二是维修、驾培企业要加强对维修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督促从业人员加强人身安全防护,根据岗位特点落实防护眼镜、面罩、耳塞、耳罩、工作鞋等防护用品,建立可燃物体、腐蚀性液体的购买、管理、储存、使用等制度,规范使用,严防违规使用引发事故;加强对驾校培训场地现场的管理,加强对场地封闭设施、训练区隔离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各单位办公场所要杜绝乱接乱搭、使用不合格取暖产品和线板,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拔掉插头;加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器材的掌握和使用进行培训,确保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六)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所)

督促指导县各相关部门、涉铁乡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单位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统筹协调处理好铁路沿线属地安全环境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涉铁乡镇(街道)常态化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堆放、非法路口、上跨并行、放养牲畜、硬质飘浮物”等路外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铁路运营环境安全稳定。

(七)“打非治违”(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要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一是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坚持疏堵结合,强化部门联动,继续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切实防止“边打击边出事”。二是组织对交通运输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零容忍”,一律予以上限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坚决防止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情况发生。三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所有隐患按要求实现闭环处理。要充分发挥监管执法的警示教育作用,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进行公开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运输企业要树牢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工作保障,切实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从业人员直接责任,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

自即日起,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自身职责,深入开展检查。要按照监管权限,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密度和覆盖面,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做到重心下放、关口前移、力量下沉,深入生产、经营、建设一线,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堵漏洞,有效治理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检查实效。交通运输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查找和整改治理各类问题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责任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确保教育培训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切实提升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积极通过车站、码头、营运车辆(船舶)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常识、应急技能、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广大民众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发生的突发情况,必须按程序上报,特别是有人员伤亡的,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或突发情况,导致错过处置最佳时机,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严肃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进行顶格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请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单位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并在中秋国庆假期结束后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至局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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