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叶维明
职务:息烽县政协副主席、息烽县民政局局长
领导分工
主持民政局行政工作。对局各项业务工作、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等工作负总责。
叶维明,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民革党员,现任息烽县政协副主席、息烽县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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