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永阳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民电〔2020〕1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各乡镇临时救助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经局党组2021年9月26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下拨2021年第一批临时救助储备金30万元(具体分配附后)。为切实管好用好此项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家庭因灾、因学、因病等临时性困难生活救助。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保障重点,按照困难家庭人口和困难程度分类救助,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保障。
二、审批权限原则上1500元以内(含1500元)的临时救助款由各乡镇研究决定后,收集相关的致困材料后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此次下拨的临时救助资金全部用于临时救助支出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不得虚列、转移、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用足用好临时救助储备金请各乡镇及时将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到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手中,并将救助的户数和人数、发放的资金数额、银行账户及花名册按月以文件形式上报县民政局,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临时救助储备金分配表
息烽县民政局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2021年度第一批临时救助储备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 |
临时救助补助资金 |
永靖镇 |
5 |
养龙司镇 |
5 |
九庄镇 |
5 |
石硐镇 |
5 |
永阳街道办事处 |
10 |
合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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