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县民宗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归口县委统战部领导。
县民宗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检查,推动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家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拟订全县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管理和做好民族成份的识别、恢复、更改等呈报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和宗教方面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涉外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三)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拥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工作,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调查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状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四)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和对外协调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五)参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全面发展。
(六)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推动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宗教团体需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七)配合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工作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八)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破坏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负责本部门“放管服”及权责清单相关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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